江苏美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江苏美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 (略) 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 (略)
项目名称:江苏 (略) 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淮高镇棉花庄镇工业集中区
一、环保措施:
1、项目塑料制品生产线注塑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HCl)、氯*烯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HCl)、氯*烯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防腐材料生产线消解、上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其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淮阴区淮高镇棉花庄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边角料、次品经切割、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 (略) 。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二、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淮安 (略)
编制主持人:谢谷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0010)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 (略) 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 (略)
项目名称:江苏 (略) 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2650吨钢筋防腐材料、3200吨脱模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淮高镇棉花庄镇工业集中区
一、环保措施:
1、项目塑料制品生产线注塑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HCl)、氯*烯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HCl)、氯*烯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防腐材料生产线消解、上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其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淮阴区淮高镇棉花庄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边角料、次品经切割、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 (略) 。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二、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淮安 (略)
编制主持人:谢谷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0010)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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