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山县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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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山县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马山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马发改报〔2023〕50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019号)及南宁项目策划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马山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马山县加方乡福兰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含岸坡防护、清淤疏浚、堰坝工程和附属建筑物等。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河道中心线总长2221m(主河道2030m,支流191m),河道宽度2.4~21.6m;治理河道护岸总长4338m,其中主河道护岸总长3963m(左岸新建1994m,右岸新建1827m、改造护岸142m)、治理支流护岸总长375m(左岸新建181m,右岸新建194m);清淤疏浚河道总长2221m(主河道2030m,支流191m);重建堰坝5座,新建堰坝1座;改造机耕桥1座;新建清淤码头10座,新建生活码头2座;设置排水涵管12处,设置公示牌2块。

四、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和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河道主河槽两岸布置防护工程按平岸设计。

五、主要工程设计

(一)护岸工程:采用平岸防护原则进行设计,主河道左岸岸顶高程为288.64m~282.77m,右岸岸顶高程为288.24m~282.45m;支流左岸岸顶高程为286.53m~286.50m,右岸岸顶高程为286.94m~286.31m。护岸结构设计在村庄附近的河段采用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其余河段选用M7.5浆砌石挡墙护岸。具体结构形式如下表:

河段

位置

桩号

高度(m)

护岸治理措施

主河道

右岸

Y0+000~Y0+387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387~Y0+415

/

支流口,不处理

Y0+415~Y0+524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524~Y0+546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546~Y0+557

/

汇流口,不处理

Y0+557~Y0+731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731~Y1+016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016~Y1+105

2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105~Y1+206

2.2

公路边,原为浆砌石边墙,本次迎水面凿毛,采用M10水泥砂浆勾凸缝

Y1+206~Y1+254

2.0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254~Y1+295

2.5

球场边,原为浆砌石边墙,本次迎水面凿毛,采用M10水泥砂浆勾凸缝

Y1+295~Y1+318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主河道

右岸

Y1+318~Y1+354

/

房屋段,不处理

Y1+354~Y1+397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397~Y1+428

/

原有浆砌石护坡,不作处理

Y1+428~Y1+518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518~Y1+552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552~Y1+601

1.5

消水洞段,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601~Y1+843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843~Y1+849

/ 

机耕桥

Y1+849~Y1+956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956~Y2+081

2.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主河道

左岸

Z0+000~Z0+299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299~Z0+302

/ 

汇流口,不处理

Z0+302~Z0+331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331~Z0+333

/ 

池塘入口,不处理

Z0+333~Z0+363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363~Z0+511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511~Z0+716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716~Z1+005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005~Z1+218

2.0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Z1+218~Z1+365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Z1+365~Z1+393

/ 

原有浆砌石护坡,不作处理

Z1+393~Z1+484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484~Z1+540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540~Z1+592

1.5

消水洞段,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592~Z1+829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829~Z1+835

/

机耕桥

主河道

左岸

Z1+835~Z1+899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899~Z1+942

/ 

消水洞段,左岸为原有岩体,不做处理

Z1+942~Z2+076

2.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支流

右岸

ZY0+000~ZY0+194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左岸

ZZ0+000~ZZ0+181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三)堰坝工程:对现有的5座堰坝路在原址上进行拆除重建,在桩号Z1+527/Y1+540处新建1座堰坝,具体设计如下:

编号

桩号

做法

1#堰坝

Z0+014/Y0+030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9.5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6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2#堰坝

Z0+408/ZY0+016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坝长分别为8.35m、7.55m的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0.9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8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3#堰坝

Z0+570/Y0+585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4.0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6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4#堰坝

Z0+778/Y0+778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7.0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8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5#堰坝

Z1+169/Y1+199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9.7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9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6#堰坝

Z1+527/Y1+540

新建垂直河道4.1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0.6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9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四)附属建筑物:1.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桥台采用M7.5浆砌石、桥面采用C30钢筋砼板桥结构,宽4.5m、板厚0.3m,两侧设置C15砼树枝状护栏。2.新建清淤码头10座(其中斜坡式4座,阶梯式6座),斜坡式清淤码头采用C20砼斜坡,厚20cm,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延伸至河底;阶梯式清淤码头采用C20砼步级,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踏步净宽1.5m,坡向垂直岸轴线,阶梯延伸至河底。3.新建生活码头2座,采用C20砼步级,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踏步净宽3.0m,坡向垂直岸轴线,阶梯延伸至河底。4.在原有排水沟道末端共设置排水涵12处,排水涵管出口上下游各2.0m河底铺设M7.5浆砌石护坦,迎水面M10水泥砂浆勾凸缝。5.设置公示牌2块。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17.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821.41万元,临时工程费用17.52万元,独立费用143.67 万元,基本预备费49.13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85.41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61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228.3万元),地方筹措资金356.14万元。

七、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下一步手续。

八、请在项目实施时严格落实“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切实做好务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所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761万元的30%。

九、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资金原则上应在县乡村三级公示”的要求,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劳务报酬台账。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尽早组织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马山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马发改报〔2023〕50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019号)及南宁项目策划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马山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加方乡福兰河(才罗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马山县加方乡福兰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含岸坡防护、清淤疏浚、堰坝工程和附属建筑物等。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河道中心线总长2221m(主河道2030m,支流191m),河道宽度2.4~21.6m;治理河道护岸总长4338m,其中主河道护岸总长3963m(左岸新建1994m,右岸新建1827m、改造护岸142m)、治理支流护岸总长375m(左岸新建181m,右岸新建194m);清淤疏浚河道总长2221m(主河道2030m,支流191m);重建堰坝5座,新建堰坝1座;改造机耕桥1座;新建清淤码头10座,新建生活码头2座;设置排水涵管12处,设置公示牌2块。

四、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和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河道主河槽两岸布置防护工程按平岸设计。

五、主要工程设计

(一)护岸工程:采用平岸防护原则进行设计,主河道左岸岸顶高程为288.64m~282.77m,右岸岸顶高程为288.24m~282.45m;支流左岸岸顶高程为286.53m~286.50m,右岸岸顶高程为286.94m~286.31m。护岸结构设计在村庄附近的河段采用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其余河段选用M7.5浆砌石挡墙护岸。具体结构形式如下表:

河段

位置

桩号

高度(m)

护岸治理措施

主河道

右岸

Y0+000~Y0+387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387~Y0+415

/

支流口,不处理

Y0+415~Y0+524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524~Y0+546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546~Y0+557

/

汇流口,不处理

Y0+557~Y0+731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0+731~Y1+016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016~Y1+105

2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105~Y1+206

2.2

公路边,原为浆砌石边墙,本次迎水面凿毛,采用M10水泥砂浆勾凸缝

Y1+206~Y1+254

2.0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254~Y1+295

2.5

球场边,原为浆砌石边墙,本次迎水面凿毛,采用M10水泥砂浆勾凸缝

Y1+295~Y1+318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主河道

右岸

Y1+318~Y1+354

/

房屋段,不处理

Y1+354~Y1+397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397~Y1+428

/

原有浆砌石护坡,不作处理

Y1+428~Y1+518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Y1+518~Y1+552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552~Y1+601

1.5

消水洞段,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601~Y1+843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843~Y1+849

/ 

机耕桥

Y1+849~Y1+956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Y1+956~Y2+081

2.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主河道

左岸

Z0+000~Z0+299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299~Z0+302

/ 

汇流口,不处理

Z0+302~Z0+331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331~Z0+333

/ 

池塘入口,不处理

Z0+333~Z0+363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363~Z0+511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511~Z0+716

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0+716~Z1+005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005~Z1+218

2.0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Z1+218~Z1+365

2.5

新建预制生态空箱挡墙护岸

Z1+365~Z1+393

/ 

原有浆砌石护坡,不作处理

Z1+393~Z1+484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484~Z1+540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540~Z1+592

1.5

消水洞段,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592~Z1+829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829~Z1+835

/

机耕桥

主河道

左岸

Z1+835~Z1+899

2.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Z1+899~Z1+942

/ 

消水洞段,左岸为原有岩体,不做处理

Z1+942~Z2+076

2.2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支流

右岸

ZY0+000~ZY0+194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左岸

ZZ0+000~ZZ0+181

1.5

新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

(三)堰坝工程:对现有的5座堰坝路在原址上进行拆除重建,在桩号Z1+527/Y1+540处新建1座堰坝,具体设计如下:

编号

桩号

做法

1#堰坝

Z0+014/Y0+030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9.5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6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2#堰坝

Z0+408/ZY0+016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坝长分别为8.35m、7.55m的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0.9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8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3#堰坝

Z0+570/Y0+585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4.0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6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4#堰坝

Z0+778/Y0+778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17.0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8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5#堰坝

Z1+169/Y1+199

拆除原浆砌石坝体,新建垂直河道9.7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1.0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9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6#堰坝

Z1+527/Y1+540

新建垂直河道4.1m长C20埋石砼坝;顶宽1.0m,高0.6m;新建消力池,消力池底板长3m,厚30cm的C25钢筋砼底板,末端设0.5m高的消力坎和0.9m深的防淘墙;预留冲砂孔,简易木板闸门

(四)附属建筑物:1.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桥台采用M7.5浆砌石、桥面采用C30钢筋砼板桥结构,宽4.5m、板厚0.3m,两侧设置C15砼树枝状护栏。2.新建清淤码头10座(其中斜坡式4座,阶梯式6座),斜坡式清淤码头采用C20砼斜坡,厚20cm,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延伸至河底;阶梯式清淤码头采用C20砼步级,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踏步净宽1.5m,坡向垂直岸轴线,阶梯延伸至河底。3.新建生活码头2座,采用C20砼步级,下设砂砾料垫层厚10cm,踏步净宽3.0m,坡向垂直岸轴线,阶梯延伸至河底。4.在原有排水沟道末端共设置排水涵12处,排水涵管出口上下游各2.0m河底铺设M7.5浆砌石护坦,迎水面M10水泥砂浆勾凸缝。5.设置公示牌2块。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17.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821.41万元,临时工程费用17.52万元,独立费用143.67 万元,基本预备费49.13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85.41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61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228.3万元),地方筹措资金356.14万元。

七、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下一步手续。

八、请在项目实施时严格落实“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切实做好务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所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761万元的30%。

九、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资金原则上应在县乡村三级公示”的要求,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劳务报酬台账。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尽早组织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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