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8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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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8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3年8月10日我开发区拟对河南 (略)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窗口,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大厅一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 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丰路3号1号厂房

河南 (略)

河南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项目占地5800平方米;以外购天然橡胶、*苯橡胶等主要原辅材料,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 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浓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浓水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建设单位运行后,严格保证污水排放畅通,严防“跑、冒、漏、滴”,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应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震、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和各处管道的防腐措施;所有排水管道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及时更换损坏设备,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根据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所处的位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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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 (略)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链接:http://**

提取码:vy7v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3年8月10日我开发区拟对河南 (略)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窗口,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大厅一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 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丰路3号1号厂房

河南 (略)

河南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项目占地5800平方米;以外购天然橡胶、*苯橡胶等主要原辅材料,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 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浓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浓水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建设单位运行后,严格保证污水排放畅通,严防“跑、冒、漏、滴”,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应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震、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和各处管道的防腐措施;所有排水管道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及时更换损坏设备,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根据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所处的位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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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 (略) 年产500万只各类球及球内胎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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