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汕头市新雄坑尾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汕头市新雄坑尾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加油站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磊海路东侧山仔雷洋 |
环评机构 | (略) 森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磊海路东侧山仔雷洋新建加油站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年加注能力汽油1550吨、柴油500吨,项目不设洗车、汽车美容等业务。项目拟建汽油罐容110立方米(2个40立方米双层SF油罐,1个30立方米双层SF油罐)、柴油罐容40立方米(1个40立方米双层SF油罐),配置6台6枪潜油泵型加油机(共36枪)、双层油管1套、油气回收检测系统1套。项目占地面积2507.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 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加油棚建筑面积735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通过抽粪车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共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经定期对场地洒水抑尘、现场设置围栏、运输车辆加蓬盖等措施控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及加油机检修等工序产生的油气经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机动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经采取使用低噪声或带有隔声、消音的机械设备、场界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噪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控制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通过回收利用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措施处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罐油泥废渣产后即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隔渣池油渣和含油废弃手套、抹布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加油站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磊海路东侧山仔雷洋 |
环评机构 | (略) 森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磊海路东侧山仔雷洋新建加油站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年加注能力汽油1550吨、柴油500吨,项目不设洗车、汽车美容等业务。项目拟建汽油罐容110立方米(2个40立方米双层SF油罐,1个30立方米双层SF油罐)、柴油罐容40立方米(1个40立方米双层SF油罐),配置6台6枪潜油泵型加油机(共36枪)、双层油管1套、油气回收检测系统1套。项目占地面积2507.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 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加油棚建筑面积735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通过抽粪车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共 (略) 潮阳区海门镇坑尾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经定期对场地洒水抑尘、现场设置围栏、运输车辆加蓬盖等措施控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及加油机检修等工序产生的油气经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机动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经采取使用低噪声或带有隔声、消音的机械设备、场界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噪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控制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通过回收利用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措施处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罐油泥废渣产后即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隔渣池油渣和含油废弃手套、抹布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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