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新区龙滩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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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新区龙滩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龙滩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马场镇羊艾农场

建设单位

(略) 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除险加固针对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该工程除险加固主要内容如下:(1)坝顶综合整治:原坝顶整治、原供水管道改复建、坝顶加宽、坝顶上下游增设安全护栏。(2)大坝下游坝面(非溢流坝段)整修及加厚加固处理。(3)溢流坝段整修及加厚加固处理,改造及加固溢洪道(含改造溢流堰、泄槽、消力池及坝顶交通桥)。(4)在库首大坝上游面板增设水位标尺。(5)改造上坝公路,对上坝公路进行加宽硬化改造。现状水库无放水设施,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未规划生态流量下放设施,环评要求设置生态放水设施,以保证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临时混凝土拌和粉尘、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机械车辆尾气。施工期应当对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合理开展洒水抑尘工作,对临时堆场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使用混凝土拌和机进行现场搅拌时,应降低物料投料口,并强化洒水抑尘措施。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期设置1套柴油发电机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使用频率少,启用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柴油发电机机组应使用优质柴油,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区设置旱厕对现场施工人员如厕粪污进行收集,及时清掏回用于周边农业生产。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拌和机清洗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容积3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应强化现场管理,尽可能避免水库及大坝下游水质受到施工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拆除的建筑垃圾、废弃施工物料、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土石方量少,在施工区暂存后全部回填。拆除的建筑垃圾、废弃施工物料和废包装材料应当分类收集、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除做好上述各要素污染防治措施外,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减小对水库及周边水生、*生动植物的扰动。合理施工布局,禁止超标占地,施工物料、设备及开挖方暂存于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内。施工期应做好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回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结束阶段按照设计要求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期应重点注意对水库及其下游河流进行保护,严禁施工废水、土石方等进入水库和河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施工,避免溃坝或者其他工程风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运营期设置2名专职管理人员驻扎值守,生活粪污经值班室现有旱厕收集后及时清掏回用于周边农业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水库泵站5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声环境影响小。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前后水库正常蓄水位无变化,对其水文情势和水资源配置影响小。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做好水体富营养化风险监控和防控。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应新建生态放水设施,并在下放生态流量管取水口设置在线流量监控系统,运营期应加强生态流量下放设施及在线流量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当发现下放生态流量达不到要求设计生态流量要求时,及时处理,确保下放生态流量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龙滩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马场镇羊艾农场

建设单位

(略) 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除险加固针对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该工程除险加固主要内容如下:(1)坝顶综合整治:原坝顶整治、原供水管道改复建、坝顶加宽、坝顶上下游增设安全护栏。(2)大坝下游坝面(非溢流坝段)整修及加厚加固处理。(3)溢流坝段整修及加厚加固处理,改造及加固溢洪道(含改造溢流堰、泄槽、消力池及坝顶交通桥)。(4)在库首大坝上游面板增设水位标尺。(5)改造上坝公路,对上坝公路进行加宽硬化改造。现状水库无放水设施,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未规划生态流量下放设施,环评要求设置生态放水设施,以保证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临时混凝土拌和粉尘、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机械车辆尾气。施工期应当对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合理开展洒水抑尘工作,对临时堆场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使用混凝土拌和机进行现场搅拌时,应降低物料投料口,并强化洒水抑尘措施。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期设置1套柴油发电机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使用频率少,启用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柴油发电机机组应使用优质柴油,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区设置旱厕对现场施工人员如厕粪污进行收集,及时清掏回用于周边农业生产。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拌和机清洗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容积3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应强化现场管理,尽可能避免水库及大坝下游水质受到施工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拆除的建筑垃圾、废弃施工物料、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土石方量少,在施工区暂存后全部回填。拆除的建筑垃圾、废弃施工物料和废包装材料应当分类收集、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除做好上述各要素污染防治措施外,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减小对水库及周边水生、*生动植物的扰动。合理施工布局,禁止超标占地,施工物料、设备及开挖方暂存于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内。施工期应做好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回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结束阶段按照设计要求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期应重点注意对水库及其下游河流进行保护,严禁施工废水、土石方等进入水库和河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施工,避免溃坝或者其他工程风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运营期设置2名专职管理人员驻扎值守,生活粪污经值班室现有旱厕收集后及时清掏回用于周边农业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水库泵站5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声环境影响小。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前后水库正常蓄水位无变化,对其水文情势和水资源配置影响小。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做好水体富营养化风险监控和防控。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应新建生态放水设施,并在下放生态流量管取水口设置在线流量监控系统,运营期应加强生态流量下放设施及在线流量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当发现下放生态流量达不到要求设计生态流量要求时,及时处理,确保下放生态流量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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