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报来《关于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4-*)。建设地址: (略) 。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大脑, (略) 指挥中心、城市运行中心;
2、建设数据底座,包括建设数据中台、实景三维实景模型生产、数据租用采购、数据整合处理、数据库建设、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及采购基础软硬件;
3、基础网络规划建设,包括政务云服务、政务外网升级及网络安全建设;
4、建设智慧应用,包括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民政、智慧环保、智慧旅游、智慧水利等系统;
5、采购运转体系及长效运营服务。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8345.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7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378.68万元(包括设计费682.02万元、监理费467.85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228.81万元),预备费1236.50万元。
四、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0月至2026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 (略) 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分期建设。
十一、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3-883);资金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报来《关于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鹤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4-*)。建设地址: (略) 。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大脑, (略) 指挥中心、城市运行中心;
2、建设数据底座,包括建设数据中台、实景三维实景模型生产、数据租用采购、数据整合处理、数据库建设、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及采购基础软硬件;
3、基础网络规划建设,包括政务云服务、政务外网升级及网络安全建设;
4、建设智慧应用,包括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民政、智慧环保、智慧旅游、智慧水利等系统;
5、采购运转体系及长效运营服务。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8345.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7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378.68万元(包括设计费682.02万元、监理费467.85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228.81万元),预备费1236.50万元。
四、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0月至2026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 (略) 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分期建设。
十一、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3-883);资金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