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雷鸣采石有限公司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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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雷鸣采石有限公司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七星街镇雷鸣洞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宇鸿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 (略) 七星街镇雷鸣洞村,属于技术改造。本技术改造项目采矿区不作变动,在原有采区范围内开采;主要对工业广场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1条?47.5万吨/年湿法破碎加工生产线;新建1条27.5万吨/年破碎生产线和1条20万吨/年的湿法破碎制砂生产线;项目总生产能力不变,仍为年产95万吨石灰石。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共为17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78%。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 扬尘控制措施

A.及时硬化进场施工道路路面,定期在施工现场地面和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B.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当空气质量轻微污染(污染指数大于100)或4级以上大风干燥天气不许拆迁、土方作业和人工干扫。在空气质量良好(污染指数80~100)时,应每隔4小时保洁一次,洒水与清扫交替使用。当空气质量轻微污染(污染指数大于100)时,应加密保洁。当空气质量优良(污染指数低于50)时,可以在保持清洁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保洁强度。

C.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开出的渣土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

D.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因风吹而引起扬尘。

② 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A.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B.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2、废水:

① 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经过冲洗后方可上路,建议在施工区车辆出口处,设置施工车辆清洗设施和一个3m3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洗车水或道路洒水降尘。

②由于本项目施工人数较少,不在施工场地内住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

③ 做好建筑材料和施工废渣的管理和回收,特别是含有油污的物体,不能露天存放,以免因雨废油水冲刷而污染水体,应用废油桶收集起来,集中保管,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回收,严禁将废油随意倾倒,造成污染。

3、噪声

①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低频振捣器代替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②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

③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④ 尽量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在项目施工区四周设置施工围墙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4、固体废物

①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② 建议对施工期表土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本项目施工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

③ 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可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 建筑垃圾参照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略) 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项目区域附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5、生态环境

①合理选择施工期以及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在强暴雨季节施工;雨季施工时,应备有防雨布覆盖开挖面和土堆,防治汛期造成水土流失,平时应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②设备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的防径流措施应加强,废土、废渣应及时运出,防止出现废土、废渣处置不妥而导致的水土流失。

③制定水土保持计划,工程建成后应无裸露地面,使水土保持功能逐步加强。

一般来说,在采取上述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将有极大的下降。水土流失量降为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的10%,即为5.8t。因此,在项目施工期以及工程完工后都必须采取较为完备、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以极大降低项目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七星街镇雷鸣洞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宇鸿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 (略) 七星街镇雷鸣洞村,属于技术改造。本技术改造项目采矿区不作变动,在原有采区范围内开采;主要对工业广场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1条?47.5万吨/年湿法破碎加工生产线;新建1条27.5万吨/年破碎生产线和1条20万吨/年的湿法破碎制砂生产线;项目总生产能力不变,仍为年产95万吨石灰石。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共为17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78%。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 扬尘控制措施

A.及时硬化进场施工道路路面,定期在施工现场地面和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B.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当空气质量轻微污染(污染指数大于100)或4级以上大风干燥天气不许拆迁、土方作业和人工干扫。在空气质量良好(污染指数80~100)时,应每隔4小时保洁一次,洒水与清扫交替使用。当空气质量轻微污染(污染指数大于100)时,应加密保洁。当空气质量优良(污染指数低于50)时,可以在保持清洁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保洁强度。

C.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开出的渣土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

D.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因风吹而引起扬尘。

② 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A.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B.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2、废水:

① 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经过冲洗后方可上路,建议在施工区车辆出口处,设置施工车辆清洗设施和一个3m3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洗车水或道路洒水降尘。

②由于本项目施工人数较少,不在施工场地内住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

③ 做好建筑材料和施工废渣的管理和回收,特别是含有油污的物体,不能露天存放,以免因雨废油水冲刷而污染水体,应用废油桶收集起来,集中保管,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回收,严禁将废油随意倾倒,造成污染。

3、噪声

①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低频振捣器代替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②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

③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④ 尽量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在项目施工区四周设置施工围墙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4、固体废物

①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② 建议对施工期表土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本项目施工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

③ 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可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 建筑垃圾参照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略) 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项目区域附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5、生态环境

①合理选择施工期以及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在强暴雨季节施工;雨季施工时,应备有防雨布覆盖开挖面和土堆,防治汛期造成水土流失,平时应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②设备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的防径流措施应加强,废土、废渣应及时运出,防止出现废土、废渣处置不妥而导致的水土流失。

③制定水土保持计划,工程建成后应无裸露地面,使水土保持功能逐步加强。

一般来说,在采取上述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将有极大的下降。水土流失量降为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的10%,即为5.8t。因此,在项目施工期以及工程完工后都必须采取较为完备、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以极大降低项目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95万吨石灰石技改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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