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0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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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0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0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河油田西部白垩系凝析气藏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威泽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1)部署5口油气井,建设5座采油井场;(2)新建单井集输管线14.6km;(3)新建一座4井式自动选井计量阀组;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防腐、通信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井场)和临时性占地(井场、集输管线)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严格落实环评所提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废水固废乱堆乱排的现象,避免施工期废水、固废等对自然植被及土壤造成不良影响;严格限定施工范围,管道施工带范围严格控制在8m之内,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管线敷设经过农业用地,回填时须夯实,防止后期灌溉引起耕地下陷,影响农作物种植;在进行项目建设前应根据技术经济因素,并从保护公益林的角度出发,调整地面设施布置方案,将建设对公益林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建设需征占用地方公益林的,应依法向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施工机械和车辆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禁鸣低速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壤和植被;做好井场、管道的选址选线工作,优化施工线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设计选址选线过程中,管线敷设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破坏沙漠植物,不得将沙生植被尤其是保护植物作为薪柴使用;施工过程中,对于管线工程,尽可能在植被覆盖度高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占地要求,划定适宜的堆料场,尽量减少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免再大风、雨天施工,特别是路基修筑、管沟开挖、管道回填作业等;做好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要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应结合地形修整成一定形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主干道路采取沥青或水泥硬化,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使用质量可靠的柴油机械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管沟开挖深度不宜过深,及时开挖,及时回填,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加热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热炉使用燃料为净化后的天然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过程中产生的烃类、硫化氢,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硫化氢。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油气集输管线等进行巡检、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全部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技术,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罐收集,定期拉运至托三号联合站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采出水1.8万m3/a、井下作业废水150t/a。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通过回收罐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施工期采取噪声治理措施:(1)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3)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期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施工作业结束后这种不利影响将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井口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120分贝,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等。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废应分类分区储存,危险废物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6.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原油、硫化氢、柴油等。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井场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井场内的电气设备及仪表按防爆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设备。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建立腐蚀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介质的腐蚀状况,了解和掌握区域系统的腐蚀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和优化腐蚀控制措施;强化责任,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应制定防火操作规程,奖罚分明,提高工作人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制定办法,严格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公益林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制订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略) 农业产业园汇流工程

和 (略) 吉亚乡团结新村

(略) 水管总站

新疆广 (略)

本工程通过新建汇流管、集水池、扬水泵站以及扬水管道等工程将项目区33眼机井的地下水进行汇流整合,为团结新村已建的1.2万亩设施农用地的蔬菜大棚以及农业产业园正在开发建设的1.92万亩低产田改造耕地提供补充灌溉水源。

主要建设内容:①对项目区33眼灌溉用井进行洗井维护;②对现状4眼机井——19号井、26号井、27号井、28号井(扬程不够)的潜水泵以及附属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③新建机井汇流管道20.81km,管材压力等级均为1.0Mpa,其中DN400的玻璃钢管0.94km,DN315的PE管7.56km,DN250的PE管12.31km;④新建泵站后扬水管道7.26km,压力等级均为1.0Mpa,其中DN500的玻璃钢管2.78km,DN400的玻璃钢管3.74km,DN315的PE管0.74km;⑤新建2座500m3的集水池以及2座泵站。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废气:项目施工场地为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拟采取围挡作业、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清扫、洒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工作业拟采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规范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等措施。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运营期废气: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洗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洗井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及道路的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于4m3的简易防渗沉淀池,禁止排入河流,沉淀池中干化的泥浆集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乡镇现有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合理处置,不外排。

②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管道敷设、管沟的挖掘、管道及设备装卸吊运、水源井开采、取水泵站、集水池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②运营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取水泵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站隔声等处理,经距离衰减后,正常工况下,各取水泵站噪声源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①施工期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弃土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的弃土渣在施工作业带内暂时堆放,并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用于取水泵站的地基填方或施工作业带平整后多余弃土渣根据施工进度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运营期固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发生最大可信风险事件为地下水超采致使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本项目要求对每一口地下水井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加强对地下水开采单位的监管和管理,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 (略) 高端显示基材项目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西姆莱斯路南侧、东环路西侧

新疆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项目建设2条5t/d高强度微晶盖板玻璃生产线及1条精加工生产线,采用垂直下拉压延工艺,电助熔,纯氧燃烧,年产微晶盖板玻璃1300万片。1、主体工程:2条5t/d微晶盖板玻璃生产线,包括窑炉区、成型区、退火区等,1条精加工生产线,主要为玻璃裁切、磨边工序;2、储运工程:综合仓库、原料库、化学品库、LNG储罐、液氧储罐;3、公用及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软水制备系统、综合动力站、办公楼及宿舍楼等;4、环保工程:玻璃熔窑废气处理系统,上料、配料、破碎筛分除尘系统;磨边清洗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1)上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破碎筛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3)玻璃熔窑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4)配料搅拌废气经呼吸阀配套安装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5)原料均采用袋装储存在封闭式的原料库内。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站浓排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及磨边清洗废水。精加工磨边清洗废水通过“沉淀+三级过滤”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软水纯水站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均为含盐废水,废水可直接排入园区下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空压机、各类泵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1.212t/a,回收利用;碎玻璃渣和不合格产品1200t/a,破碎后回用;软化水制备和磨边清洗废水过滤产生废过滤材料0.2t/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磨边清洗废水沉淀池产生沉渣5.348t/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玻璃熔窑产生废耐火材料6t/5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1t/a、废机油产生量约0.5t/a,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0.05t/a,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6.5t/a,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略) 准东2×66万千瓦电厂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厂址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产业园。南邻环城北路及五彩湾北一电厂,东靠北电路。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纯凝式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2×660MW机组,配两台1957t/h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再热变压直流炉。主要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公辅工程包括取水及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750千伏配电装置区等。3.储运设施:原料运输、原料贮存、灰渣运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2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80%。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7%;除尘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除尘效率大于99.6%,考虑脱硫系统7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88%;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法脱硝,脱硝效率≥80%。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转运站煤尘、碎煤机煤尘、煤仓间煤尘:拟采用机械通风+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石灰石粉、粉煤灰:拟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及时拉运至五彩湾生产服务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处理水量为2×60m3/h,主要收集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以及部分未预见废水,采用“曝气、气浮、过滤”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捞渣机补水、干灰加湿、除渣系统链条补充水、渣仓反冲洗用水、厂区绿化等。生活废水处理系统 生活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10m3/h,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后回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脱硫废水采用“多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塔”处理工艺,凝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煤水处理系统 煤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15m3/h,采用电子絮凝、澄清、过滤工艺,主要收集输煤系统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地面冲洗。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酸洗废水池、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车间、煤水处理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废污水管网、事故油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危废暂存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Hg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针对各类废(污)水的性质和产生途径,设置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对各类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于可能因泄漏造成地表漫流的污水管道,要求各类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材料,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从源头上防治各类污染物外泄污染土壤;在运行过程中强化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减少应烟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的超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巡查,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变压器油、脱硝废催化剂,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当灰渣利用不畅时,送园区东北灰场分区碾压分区暂存。脱硫石膏和石子煤暂无综合利用途径,送园区东北灰场分区碾压堆存,后期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废滤膜和废旧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全部交由厂家回收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油。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变电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设置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集油池相连;升压站安装溢油在线控制仪器和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新疆 (略) 2.4万吨/年酚钠盐综合利用项目

沙湾工业园区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新疆 (略) 预留空地上

新疆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建设生产装置区2处,露天布设,包括蒸吹塔、一次分解塔、二次分解塔、脱水塔、氢氧化钠沉降塔、酚钠冷却器、粗酚冷却器、苛化反应器、pH值调和器、石灰料仓、浓硫酸高位槽、酚钠换热器、酚钠冷却器、尾气冷却器、尾气净化塔等。2.储运工程,包括酚钠盐储罐、中间槽地下储罐区、中间槽地上储罐区。3.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蒸汽系统、供电系统等。4.环保工程,新建1座尾气净化塔附装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减振等措施。5.依托工程,项目部分原料酚钠盐、焦油管式炉含二氧化碳尾气、部分储罐(粗酚罐、废水槽、酚油罐、氢氧化钠储罐等)、仪表空气、氮气、蒸汽、循环水系统、生活办公、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焦油和工业萘初馏管式炉焚烧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收 (略) 相关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分解工段排放的工艺废气,中间槽储罐、粗酚储罐和酚钠盐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分解尾气和中间槽“大小呼吸”废气经过尾气净化塔降温净化洗涤后,再送至工业萘初馏管式炉焚烧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限值标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项目采用高效密封的立式固定拱顶罐储存酚钠盐和粗酚,将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性酚类通过负压 (略) 已建洗气塔处 (略) 已建焦油蒸馏装置管式炉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限值标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过程中固定顶罐罐体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废水和建筑工人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园区下水管网。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包括酚钠盐蒸吹和粗酚脱水工段的分离水、苛化后碱液、碱液喷淋系统排污水等。蒸吹和粗酚脱水工段的分离水送至苛化系统碳酸钠净化塔,在其中进一步回收其中的酚后,再作为苛化系统的补充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主要成分为中性酚钠,经收集后回用至蒸吹工序,进一步生产粗酚,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已建排水系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针对泵类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风机采用安装消音、软连接等措施,项目对厂界噪声工业声源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略) 已建危废暂存库,最终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 (略) 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主要危险单元主要是生产装置、成品罐区等,主要危险物质有粗酚、酚油、硫酸、废机油等;建设单位通过强化对环境风险物质、废气和废水治理工程控制措施,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在储罐、输送管路、装置区设置截断装置和监控设施,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 (略) 现有1座容积为2000m3的事故水池及其导流系统,确保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消防废水,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变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0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河油田西部白垩系凝析气藏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威泽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1)部署5口油气井,建设5座采油井场;(2)新建单井集输管线14.6km;(3)新建一座4井式自动选井计量阀组;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防腐、通信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井场)和临时性占地(井场、集输管线)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严格落实环评所提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废水固废乱堆乱排的现象,避免施工期废水、固废等对自然植被及土壤造成不良影响;严格限定施工范围,管道施工带范围严格控制在8m之内,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管线敷设经过农业用地,回填时须夯实,防止后期灌溉引起耕地下陷,影响农作物种植;在进行项目建设前应根据技术经济因素,并从保护公益林的角度出发,调整地面设施布置方案,将建设对公益林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建设需征占用地方公益林的,应依法向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施工机械和车辆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禁鸣低速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壤和植被;做好井场、管道的选址选线工作,优化施工线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设计选址选线过程中,管线敷设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破坏沙漠植物,不得将沙生植被尤其是保护植物作为薪柴使用;施工过程中,对于管线工程,尽可能在植被覆盖度高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占地要求,划定适宜的堆料场,尽量减少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免再大风、雨天施工,特别是路基修筑、管沟开挖、管道回填作业等;做好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要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应结合地形修整成一定形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主干道路采取沥青或水泥硬化,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使用质量可靠的柴油机械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管沟开挖深度不宜过深,及时开挖,及时回填,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加热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热炉使用燃料为净化后的天然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过程中产生的烃类、硫化氢,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硫化氢。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油气集输管线等进行巡检、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全部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技术,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罐收集,定期拉运至托三号联合站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采出水1.8万m3/a、井下作业废水150t/a。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通过回收罐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施工期采取噪声治理措施:(1)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3)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期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施工作业结束后这种不利影响将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井口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120分贝,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等。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废应分类分区储存,危险废物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6.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原油、硫化氢、柴油等。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井场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井场内的电气设备及仪表按防爆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设备。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建立腐蚀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介质的腐蚀状况,了解和掌握区域系统的腐蚀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和优化腐蚀控制措施;强化责任,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应制定防火操作规程,奖罚分明,提高工作人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制定办法,严格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公益林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制订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略) 农业产业园汇流工程

和 (略) 吉亚乡团结新村

(略) 水管总站

新疆广 (略)

本工程通过新建汇流管、集水池、扬水泵站以及扬水管道等工程将项目区33眼机井的地下水进行汇流整合,为团结新村已建的1.2万亩设施农用地的蔬菜大棚以及农业产业园正在开发建设的1.92万亩低产田改造耕地提供补充灌溉水源。

主要建设内容:①对项目区33眼灌溉用井进行洗井维护;②对现状4眼机井——19号井、26号井、27号井、28号井(扬程不够)的潜水泵以及附属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③新建机井汇流管道20.81km,管材压力等级均为1.0Mpa,其中DN400的玻璃钢管0.94km,DN315的PE管7.56km,DN250的PE管12.31km;④新建泵站后扬水管道7.26km,压力等级均为1.0Mpa,其中DN500的玻璃钢管2.78km,DN400的玻璃钢管3.74km,DN315的PE管0.74km;⑤新建2座500m3的集水池以及2座泵站。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废气:项目施工场地为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拟采取围挡作业、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清扫、洒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工作业拟采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规范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等措施。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运营期废气: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洗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洗井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及道路的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于4m3的简易防渗沉淀池,禁止排入河流,沉淀池中干化的泥浆集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乡镇现有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合理处置,不外排。

②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管道敷设、管沟的挖掘、管道及设备装卸吊运、水源井开采、取水泵站、集水池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②运营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取水泵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站隔声等处理,经距离衰减后,正常工况下,各取水泵站噪声源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①施工期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弃土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的弃土渣在施工作业带内暂时堆放,并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用于取水泵站的地基填方或施工作业带平整后多余弃土渣根据施工进度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运营期固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发生最大可信风险事件为地下水超采致使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本项目要求对每一口地下水井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加强对地下水开采单位的监管和管理,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 (略) 高端显示基材项目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西姆莱斯路南侧、东环路西侧

新疆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项目建设2条5t/d高强度微晶盖板玻璃生产线及1条精加工生产线,采用垂直下拉压延工艺,电助熔,纯氧燃烧,年产微晶盖板玻璃1300万片。1、主体工程:2条5t/d微晶盖板玻璃生产线,包括窑炉区、成型区、退火区等,1条精加工生产线,主要为玻璃裁切、磨边工序;2、储运工程:综合仓库、原料库、化学品库、LNG储罐、液氧储罐;3、公用及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软水制备系统、综合动力站、办公楼及宿舍楼等;4、环保工程:玻璃熔窑废气处理系统,上料、配料、破碎筛分除尘系统;磨边清洗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1)上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破碎筛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3)玻璃熔窑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4)配料搅拌废气经呼吸阀配套安装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5)原料均采用袋装储存在封闭式的原料库内。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站浓排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及磨边清洗废水。精加工磨边清洗废水通过“沉淀+三级过滤”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软水纯水站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均为含盐废水,废水可直接排入园区下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空压机、各类泵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1.212t/a,回收利用;碎玻璃渣和不合格产品1200t/a,破碎后回用;软化水制备和磨边清洗废水过滤产生废过滤材料0.2t/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磨边清洗废水沉淀池产生沉渣5.348t/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玻璃熔窑产生废耐火材料6t/5a,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1t/a、废机油产生量约0.5t/a,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0.05t/a,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6.5t/a,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略) 准东2×66万千瓦电厂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厂址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产业园。南邻环城北路及五彩湾北一电厂,东靠北电路。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纯凝式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2×660MW机组,配两台1957t/h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再热变压直流炉。主要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公辅工程包括取水及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750千伏配电装置区等。3.储运设施:原料运输、原料贮存、灰渣运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2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80%。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7%;除尘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除尘效率大于99.6%,考虑脱硫系统7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88%;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法脱硝,脱硝效率≥80%。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转运站煤尘、碎煤机煤尘、煤仓间煤尘:拟采用机械通风+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石灰石粉、粉煤灰:拟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及时拉运至五彩湾生产服务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处理水量为2×60m3/h,主要收集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以及部分未预见废水,采用“曝气、气浮、过滤”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捞渣机补水、干灰加湿、除渣系统链条补充水、渣仓反冲洗用水、厂区绿化等。生活废水处理系统 生活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10m3/h,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后回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脱硫废水采用“多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塔”处理工艺,凝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煤水处理系统 煤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15m3/h,采用电子絮凝、澄清、过滤工艺,主要收集输煤系统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地面冲洗。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酸洗废水池、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车间、煤水处理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废污水管网、事故油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危废暂存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Hg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针对各类废(污)水的性质和产生途径,设置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对各类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于可能因泄漏造成地表漫流的污水管道,要求各类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材料,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从源头上防治各类污染物外泄污染土壤;在运行过程中强化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减少应烟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的超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巡查,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变压器油、脱硝废催化剂,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当灰渣利用不畅时,送园区东北灰场分区碾压分区暂存。脱硫石膏和石子煤暂无综合利用途径,送园区东北灰场分区碾压堆存,后期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废滤膜和废旧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全部交由厂家回收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油。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变电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设置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集油池相连;升压站安装溢油在线控制仪器和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新疆 (略) 2.4万吨/年酚钠盐综合利用项目

沙湾工业园区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新疆 (略) 预留空地上

新疆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建设生产装置区2处,露天布设,包括蒸吹塔、一次分解塔、二次分解塔、脱水塔、氢氧化钠沉降塔、酚钠冷却器、粗酚冷却器、苛化反应器、pH值调和器、石灰料仓、浓硫酸高位槽、酚钠换热器、酚钠冷却器、尾气冷却器、尾气净化塔等。2.储运工程,包括酚钠盐储罐、中间槽地下储罐区、中间槽地上储罐区。3.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蒸汽系统、供电系统等。4.环保工程,新建1座尾气净化塔附装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减振等措施。5.依托工程,项目部分原料酚钠盐、焦油管式炉含二氧化碳尾气、部分储罐(粗酚罐、废水槽、酚油罐、氢氧化钠储罐等)、仪表空气、氮气、蒸汽、循环水系统、生活办公、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焦油和工业萘初馏管式炉焚烧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收 (略) 相关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分解工段排放的工艺废气,中间槽储罐、粗酚储罐和酚钠盐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分解尾气和中间槽“大小呼吸”废气经过尾气净化塔降温净化洗涤后,再送至工业萘初馏管式炉焚烧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限值标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项目采用高效密封的立式固定拱顶罐储存酚钠盐和粗酚,将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性酚类通过负压 (略) 已建洗气塔处 (略) 已建焦油蒸馏装置管式炉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限值标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过程中固定顶罐罐体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废水和建筑工人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园区下水管网。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包括酚钠盐蒸吹和粗酚脱水工段的分离水、苛化后碱液、碱液喷淋系统排污水等。蒸吹和粗酚脱水工段的分离水送至苛化系统碳酸钠净化塔,在其中进一步回收其中的酚后,再作为苛化系统的补充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主要成分为中性酚钠,经收集后回用至蒸吹工序,进一步生产粗酚,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已建排水系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针对泵类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风机采用安装消音、软连接等措施,项目对厂界噪声工业声源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略) 已建危废暂存库,最终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 (略) 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主要危险单元主要是生产装置、成品罐区等,主要危险物质有粗酚、酚油、硫酸、废机油等;建设单位通过强化对环境风险物质、废气和废水治理工程控制措施,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在储罐、输送管路、装置区设置截断装置和监控设施,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 (略) 现有1座容积为2000m3的事故水池及其导流系统,确保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消防废水,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变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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