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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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永丰屯538号1号楼1层
公示时间:2023-08-17
受理时间:2023-08-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由新风系统排风口排出。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 (略) —永丰再生水厂进行处理。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废试剂、样本的废包装物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李一凡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核子华曦未来医 (略)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永丰屯538号1号楼1层
公示时间:2023-08-17
受理时间:2023-08-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由新风系统排风口排出。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 (略) —永丰再生水厂进行处理。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废试剂、样本的废包装物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李一凡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核子华曦未来医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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