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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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2023-08-11


(公告文号:大自然资普矿公示〔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大连普 (略)

场所: (略) 普兰店区双塔街道双塔村东街1-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0U9PP05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普兰店区双塔二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3、地理位置: (略) 普兰店区双塔街道。

4、面积:0.5639平方公里。

5、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X

Y

1

*.017

*.031

2

*.119

*.623

3

*.590

*.194

4

*.822

*.167

5

*.998

*.615

6

*.632

*.442

7

*.295

*.956

8

*.687

*.487

9

*.717

*.053

10

*.353

*.790

11

*.503

*.469

6、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2581.7万立方米,可信储量2449.1万立方米。

7、开采标高:156米至40米。

8、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规模246万立方米/年。要按照“矿山企业管理规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总体要求,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结合矿山所在地经济发展需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得到矿山所在地政府认可,同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实施开采。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需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备案;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设计标准和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按规定缴存和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

10、拟出让年限:10年。

11、起始价:人民币40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人民币4000万元

缴纳时间:自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根据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5日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实名提交异议函(纸质原件,附带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 (略) 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市民服务中心6楼),联系电话:0411-*。

七、其他内容

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本项目《采矿权出让合同》,履行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本公告在自然资 (略) 场网站(http://**.cn)、 (略) 普兰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cn)、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上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

2023年08月11日


责编:国土局
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2023-08-11


(公告文号:大自然资普矿公示〔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普兰店区双塔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大连普 (略)

场所: (略) 普兰店区双塔街道双塔村东街1-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0U9PP05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普兰店区双塔二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3、地理位置: (略) 普兰店区双塔街道。

4、面积:0.5639平方公里。

5、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X

Y

1

*.017

*.031

2

*.119

*.623

3

*.590

*.194

4

*.822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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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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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053

10

*.353

*.790

11

*.503

*.469

6、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2581.7万立方米,可信储量2449.1万立方米。

7、开采标高:156米至40米。

8、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规模246万立方米/年。要按照“矿山企业管理规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总体要求,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结合矿山所在地经济发展需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得到矿山所在地政府认可,同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实施开采。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需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备案;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设计标准和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按规定缴存和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

10、拟出让年限:10年。

11、起始价:人民币40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人民币4000万元

缴纳时间:自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根据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5日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实名提交异议函(纸质原件,附带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 (略) 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市民服务中心6楼),联系电话:0411-*。

七、其他内容

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本项目《采矿权出让合同》,履行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本公告在自然资 (略) 场网站(http://**.cn)、 (略) 普兰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cn)、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上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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