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3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3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80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津南区2023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津南政报〔2023〕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小站镇迎新村集体农用地3.9899公顷(含耕地1.799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8.26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迎新 (略) 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3〕80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津南区2023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津南政报〔2023〕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小站镇迎新村集体农用地3.9899公顷(含耕地1.799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8.26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迎新 (略) 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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