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35号
宁河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东棘坨镇八里庄村、马辛庄村、大邓庄村、小芦庄村、小邓庄村农用地0.10343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东棘坨镇八里庄村、马辛庄村、大邓庄村、小芦庄村、小邓庄村集体土地0.1889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同意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项目(二期)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方案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请抓紧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3〕35号
宁河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东棘坨镇八里庄村、马辛庄村、大邓庄村、小芦庄村、小邓庄村农用地0.10343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东棘坨镇八里庄村、马辛庄村、大邓庄村、小芦庄村、小邓庄村集体土地0.1889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同意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项目(二期)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方案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请抓紧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二期)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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