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2〕121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津南区2022年第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津南政函〔2022〕1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咸水沽镇韩城桥村集体农用地0.54574公顷(含耕地0.485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咸水沽镇韩城桥村集体土地0.5457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9人,采取货币等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津南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略) 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要求。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2〕121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津南区2022年第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津南政函〔2022〕1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咸水沽镇韩城桥村集体农用地0.54574公顷(含耕地0.485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咸水沽镇韩城桥村集体土地0.5457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9人,采取货币等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津南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略) 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要求。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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