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0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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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 (略) 防洪工程(2023年) | 第 (略) 29团、30团境内 | 第二师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略) 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29团、30团境内,2号泄洪沟起点坐标:东经85°40′52.931″,北纬41°50′10.682″,终点坐标东经85°37′7.935″,北纬41°45′18.444″;4号泄洪沟起点坐标:东经85°32′24.201″,北纬41°51′23.531″,终点坐标东经85°31′40.056″,北纬41°45′8.679″。项目为改建工程,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临时占地*平方米,永久占地*平方米),总长度21.494千米。主要改建泄洪沟21.494千米,其中2号泄洪沟11.644千米,建设管理道路10.554千米,配套排涵46座;4号泄洪沟改建9.85千米,新建沉砂池1座,建设管理道路9.85千米;改建、扩建扬排站2座;配套建设供水管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29团扬排站新建生活供水管线0.2千米,30团扬排站新建生活供水管线2.9千米。项目总投资为995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89%。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外购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防尘网苫盖等防尘措施;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营地,均为租住29团、 (略) 落,产生少量生活污 (略) 落现有排水设施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最终拉运至30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泄洪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清淤泥沙。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主要为钢材和碎砂石等固体废物,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施工场地堆存;工程土石方施工应对挖方单侧堆放,用于泄洪沟回填作业,所用砂石均从附近料场购买,不设置取土场;清淤泥沙及多余土方拉运至弃土场,避免引起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沙池泥沙定期清理后用于区域道路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扬排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新疆生产 (略) (略) 二十九团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 | 第二师29团老团部,拜尉县公路北侧 | 新疆生产 (略) (略) | (略)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9团老团部,拜尉县公路北侧,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5°40′8.344",北纬:41°48′35.00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2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96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1层砖混结构站房一座184.16平方米,新建网架结构罩棚1座177.6平方米,设置3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新建地埋式油罐区一座,设SF双层油罐4个,其中50立方米汽油罐2个、50立方米柴油罐2个,总罐容200立方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5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3%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油罐车卸油采用密封卸油方式,对卸油、储罐设施、加油系统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设1台在线监测系统,用于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记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油品卸油、储罐挥发、加油作业逸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油气回收系统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的相关规定;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第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弃土石方用于项目场地内回填,无弃土外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清洁工作定期委托站外单位承包,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由作业方(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站区暂存;废弃的含油手套、抹布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排放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同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3 | 新疆曙光 (略) 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永安 (略) | 巴州朗霁云程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30团110kV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6′52.460″东经85°23′24.730″ 曙光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6′38.960″,东经85°22′45.270″,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40平方米,线路总长度6.2千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新建110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110千伏变电站由30团110kV变电站接入,本期需在30团11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回;新增扩建2回110千伏出线间隔设备及配套保护设备,110千伏出线间隔设备采用户内GIS设备。新增30团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屏2面;30团110千伏变电站新增电度表4块,均就地安装在开关柜内;30团110千伏变电站扩展2块622Mbit/s双光口板和2套48芯ODF配线单元;新建30团110千伏变电站至曙光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双电源单回架设,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线路单回路径长度为3.1千米,总长为6.2千米。项目总投资为13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 |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因此重点考虑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购买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产生。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采用提高主磁路硬度、设置弹性减震垫,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项目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千伏/米,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以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电磁辐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防沙治沙: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4 | 新疆 (略) 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永安 (略) | 巴州朗霁云程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30团110kV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54"43.95"东经85°18"57.31";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5°23′38.02″,北纬41°47′5.4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8平方米,线路总长度2.6千米。主要新建110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110千伏变电站由30团110kV变电站内110千伏备用出线间隔接入,本期在30团110KV变电站扩展2块622Mbit/s双光口板和2套48芯ODF配线单元。30团110千伏变电站至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双电源单回架设,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线路单回路径长度为1.3千米,总长为2.6千米。新建铁塔10基。项目总投资为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1%。 |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因此重点考虑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购买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产生。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采用提高主磁路硬度、设置弹性减震垫,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项目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千伏/米,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以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电磁辐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防沙治沙: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0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农业大厦324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 (略) 防洪工程(2023年) | 第 (略) 29团、30团境内 | 第二师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略) 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29团、30团境内,2号泄洪沟起点坐标:东经85°40′52.931″,北纬41°50′10.682″,终点坐标东经85°37′7.935″,北纬41°45′18.444″;4号泄洪沟起点坐标:东经85°32′24.201″,北纬41°51′23.531″,终点坐标东经85°31′40.056″,北纬41°45′8.679″。项目为改建工程,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临时占地*平方米,永久占地*平方米),总长度21.494千米。主要改建泄洪沟21.494千米,其中2号泄洪沟11.644千米,建设管理道路10.554千米,配套排涵46座;4号泄洪沟改建9.85千米,新建沉砂池1座,建设管理道路9.85千米;改建、扩建扬排站2座;配套建设供水管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29团扬排站新建生活供水管线0.2千米,30团扬排站新建生活供水管线2.9千米。项目总投资为995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89%。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外购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防尘网苫盖等防尘措施;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营地,均为租住29团、 (略) 落,产生少量生活污 (略) 落现有排水设施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最终拉运至30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泄洪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清淤泥沙。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主要为钢材和碎砂石等固体废物,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施工场地堆存;工程土石方施工应对挖方单侧堆放,用于泄洪沟回填作业,所用砂石均从附近料场购买,不设置取土场;清淤泥沙及多余土方拉运至弃土场,避免引起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沙池泥沙定期清理后用于区域道路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扬排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新疆生产 (略) (略) 二十九团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 | 第二师29团老团部,拜尉县公路北侧 | 新疆生产 (略) (略) | (略)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9团老团部,拜尉县公路北侧,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5°40′8.344",北纬:41°48′35.00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2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96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1层砖混结构站房一座184.16平方米,新建网架结构罩棚1座177.6平方米,设置3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新建地埋式油罐区一座,设SF双层油罐4个,其中50立方米汽油罐2个、50立方米柴油罐2个,总罐容200立方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5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3%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油罐车卸油采用密封卸油方式,对卸油、储罐设施、加油系统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设1台在线监测系统,用于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记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油品卸油、储罐挥发、加油作业逸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油气回收系统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的相关规定;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第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弃土石方用于项目场地内回填,无弃土外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清洁工作定期委托站外单位承包,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由作业方(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站区暂存;废弃的含油手套、抹布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排放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同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3 | 新疆曙光 (略) 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永安 (略) | 巴州朗霁云程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30团110kV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6′52.460″东经85°23′24.730″ 曙光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6′38.960″,东经85°22′45.270″,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40平方米,线路总长度6.2千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新建110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110千伏变电站由30团110kV变电站接入,本期需在30团11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回;新增扩建2回110千伏出线间隔设备及配套保护设备,110千伏出线间隔设备采用户内GIS设备。新增30团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屏2面;30团110千伏变电站新增电度表4块,均就地安装在开关柜内;30团110千伏变电站扩展2块622Mbit/s双光口板和2套48芯ODF配线单元;新建30团110千伏变电站至曙光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双电源单回架设,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线路单回路径长度为3.1千米,总长为6.2千米。项目总投资为13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 |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因此重点考虑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购买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产生。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采用提高主磁路硬度、设置弹性减震垫,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项目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千伏/米,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以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电磁辐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防沙治沙: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4 | 新疆 (略) 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永安 (略) | 巴州朗霁云程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30团110kV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54"43.95"东经85°18"57.31";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5°23′38.02″,北纬41°47′5.4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8平方米,线路总长度2.6千米。主要新建110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110千伏变电站由30团110kV变电站内110千伏备用出线间隔接入,本期在30团110KV变电站扩展2块622Mbit/s双光口板和2套48芯ODF配线单元。30团110千伏变电站至新冀能源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双电源单回架设,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线路单回路径长度为1.3千米,总长为2.6千米。新建铁塔10基。项目总投资为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1%。 |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因此重点考虑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购买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运营期不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风电110千伏升压站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产生。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采用提高主磁路硬度、设置弹性减震垫,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项目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千伏/米,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以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电磁辐射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防沙治沙: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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