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陕西康利创鑫塑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陕西康利创鑫塑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环扶发〔2023〕64号
陕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陕西康利创鑫塑业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经局务扩大会议研讨、审核后,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审批前期的公示,均无任何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陕西 (略) 塑业厂新建项目,是依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5-*-04-01-*)文件受理,选 (略) (略) 扶风县杏林镇召宅村,本项目属于新建,总投资4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租赁扶风县杏林镇召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标准化厂房1座,拟全部购买新PE、PP塑料颗粒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塑料瓶1500万个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有:拌料机3台、全自动注塑机2台、工业制冷机1台、全自动吹塑机3台、塑料瓶侧漏机2台、粉碎机2台、空压机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度。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该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废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维护,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原厂房原有化粪池处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做好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的环节为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碳吸附箱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要求在粉碎过程封闭投料口,使粉碎在密闭空间进行,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水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生活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职工生活废水进入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室内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措施后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原料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粉碎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液包装桶、废活性碳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在项目建成投用前,请积极申请办理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手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手续。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应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成后,对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由企业自主组织验收,验收后的资料报环保局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3年8月8日
宝环扶发〔2023〕64号
陕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陕西康利创鑫塑业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经局务扩大会议研讨、审核后,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审批前期的公示,均无任何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陕西 (略) 塑业厂新建项目,是依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5-*-04-01-*)文件受理,选 (略) (略) 扶风县杏林镇召宅村,本项目属于新建,总投资4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租赁扶风县杏林镇召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标准化厂房1座,拟全部购买新PE、PP塑料颗粒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塑料瓶1500万个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有:拌料机3台、全自动注塑机2台、工业制冷机1台、全自动吹塑机3台、塑料瓶侧漏机2台、粉碎机2台、空压机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度。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该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废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维护,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原厂房原有化粪池处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做好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的环节为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碳吸附箱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要求在粉碎过程封闭投料口,使粉碎在密闭空间进行,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水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生活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职工生活废水进入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室内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措施后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原料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粉碎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液包装桶、废活性碳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在项目建成投用前,请积极申请办理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手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手续。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应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成后,对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由企业自主组织验收,验收后的资料报环保局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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