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略) 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略) (略) 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与桑苑路交口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11608万元,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与桑苑路交口原址重建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该工程总占地面积5903.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变电站内配电装置楼及户外变压器等装置,新建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保留现状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新建主变容量2×50MVA(1#、2#),电压等级110/10kV,110kV侧进出线6回,10kV侧出线24回;新建3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5km(包括站内敷设0.09km),将现状输电线路切入天华重建站;新建1回35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9km;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配电装置楼、警卫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油池、附属楼(保留现状建筑)等。该项目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应严格遵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环保要求,做好防尘措施,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防治工作,防止环境二次污染。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 (二)变电站厂界、输电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限值要求;线路及周边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限值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线路周边植被扰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
2023年8月11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略) 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略) (略) 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与桑苑路交口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11608万元,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与桑苑路交口原址重建天津西青天华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该工程总占地面积5903.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变电站内配电装置楼及户外变压器等装置,新建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保留现状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新建主变容量2×50MVA(1#、2#),电压等级110/10kV,110kV侧进出线6回,10kV侧出线24回;新建3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5km(包括站内敷设0.09km),将现状输电线路切入天华重建站;新建1回35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9km;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配电装置楼、警卫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油池、附属楼(保留现状建筑)等。该项目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应严格遵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环保要求,做好防尘措施,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防治工作,防止环境二次污染。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 (二)变电站厂界、输电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限值要求;线路及周边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限值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线路周边植被扰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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