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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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年》批前公示

《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委、省政府有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作部署,依据《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现将该规划依法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障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加快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常州建设提供高品质的生态资源本底保障。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实施 (略) 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经开区、金 (略) ,面积437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四)规划定位

本 (略) 2021-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 (略) 重大决策部署和上位规划要求,维护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功能、提高生态品质,同时作为县级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科学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指引,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具有承接性、传导性、协调性。

(五)规划原则

系统修复,整体推进。坚持长远结合、久久为功,立足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和生态本底现状,依据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整体谋划、总体设计、分期部署、分段实施,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可持续利用。

和谐共生,科学实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注重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功能,借助适度人工修复措施,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和环境,恢复生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和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追根溯源、系统梳理隐患与风险,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区域协调,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布局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统筹实施各类工程,加强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及对下传导。

(六)规划目标

(略) 域自然生态资源本底特征,依托“一江三湖,五山五廊”生态空间格局,实施江河、湖泊、森林等受损空间的系统修复和生态廊道连通、国土综合整治等工程,有效改善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常州及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奠定基础。

到2025年,全市林地、森林、湿地、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进一步巩固。重要生态系统保育保护率达标;生物多样性丰富,关键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流量充足;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到203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提升。全市采矿损毁土地得到全面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完成修复和保护;河湖、岸线得到有效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得到综合治理,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 (略) 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全市耕地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更加完善。

二、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1日-2023年9月10日

三、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略) 规划馆

四、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9-*,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 (略) 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1416室, 邮编:*

邮箱:*@*63.com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附图1:生态空间格局图.jpg
附件:附图3: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布图.jpg
附件:附图2: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区图.jpg
《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委、省政府有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作部署,依据《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现将该规划依法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略) 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障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加快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常州建设提供高品质的生态资源本底保障。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实施 (略) 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经开区、金 (略) ,面积437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四)规划定位

本 (略) 2021-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 (略) 重大决策部署和上位规划要求,维护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功能、提高生态品质,同时作为县级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科学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指引,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具有承接性、传导性、协调性。

(五)规划原则

系统修复,整体推进。坚持长远结合、久久为功,立足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和生态本底现状,依据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整体谋划、总体设计、分期部署、分段实施,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可持续利用。

和谐共生,科学实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注重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功能,借助适度人工修复措施,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和环境,恢复生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和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追根溯源、系统梳理隐患与风险,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区域协调,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布局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统筹实施各类工程,加强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及对下传导。

(六)规划目标

(略) 域自然生态资源本底特征,依托“一江三湖,五山五廊”生态空间格局,实施江河、湖泊、森林等受损空间的系统修复和生态廊道连通、国土综合整治等工程,有效改善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常州及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奠定基础。

到2025年,全市林地、森林、湿地、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进一步巩固。重要生态系统保育保护率达标;生物多样性丰富,关键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流量充足;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到203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提升。全市采矿损毁土地得到全面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完成修复和保护;河湖、岸线得到有效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得到综合治理,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 (略) 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全市耕地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更加完善。

二、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1日-2023年9月10日

三、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略) 规划馆

四、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9-*,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 (略) 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1416室, 邮编:*

邮箱:*@*63.com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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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图2: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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