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05及台1区块集油系统高回压治理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台105及台1区块集油系统高回压治理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105及台1区块集油系统高回压治理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方兴分公司
建设地点: (略) (略) 肇源县头台镇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 (略) 方兴分公司拟投资3180.65万元,对台105区块及台1区块内集油管道进行更换,更换总长度为12.74km;对区块内老井新建井口电加热器98台;另在台105区块内部署9口油水井,其中新钻井5口(均为油井),转注井4口,9口油水井均为独立井,对9口油水井进行地面工程建设,建成产能0.30×104t,配套建设集油管道、注水支管线、供配电工程、道路工程等。
现有工程:本项目所在开发区块为台105区块及台1区块, (略) 肇源县头台镇境内,台105区块内已建有油、气、水、电、道路等工程,已建成场站为台105转油注水站,联合站依托敖包塔联合站(七厂)。目前台105区块开发油水井共342口,其中油井总数257口,水井总数85口,累计产油量为142.36×104t。该区块内已建集油管道34.2km,已建注水管道15.67km,已建通井路、井排路等道路工程18.67km;台1区块内已建有油、气、水、电、道路等工程,已建成场站为台1转油注水站,联合站依托敖包塔联合站(七厂)。目前台1区块开发油水井543口,其中机采井170口,提捞井231口,注水井142口,累计产油156.73×104t。该区块内已建集油管道42.2km,已建注水管道23.6km,已建通井路、井排路等道路工程19.32km。
环境保护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钻井及管线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占地面积,表土得到有效保护,井场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管线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不破坏原有表层土;现有工程采用密闭流程集输,可以有效控制烃类气体挥发,含油废水经敖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油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方兴分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西建街1号
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方式:0532-* 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民营科技园新贤路5号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105及台1区块集油系统高回压治理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方兴分公司
建设地点: (略) (略) 肇源县头台镇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 (略) 方兴分公司拟投资3180.65万元,对台105区块及台1区块内集油管道进行更换,更换总长度为12.74km;对区块内老井新建井口电加热器98台;另在台105区块内部署9口油水井,其中新钻井5口(均为油井),转注井4口,9口油水井均为独立井,对9口油水井进行地面工程建设,建成产能0.30×104t,配套建设集油管道、注水支管线、供配电工程、道路工程等。
现有工程:本项目所在开发区块为台105区块及台1区块, (略) 肇源县头台镇境内,台105区块内已建有油、气、水、电、道路等工程,已建成场站为台105转油注水站,联合站依托敖包塔联合站(七厂)。目前台105区块开发油水井共342口,其中油井总数257口,水井总数85口,累计产油量为142.36×104t。该区块内已建集油管道34.2km,已建注水管道15.67km,已建通井路、井排路等道路工程18.67km;台1区块内已建有油、气、水、电、道路等工程,已建成场站为台1转油注水站,联合站依托敖包塔联合站(七厂)。目前台1区块开发油水井543口,其中机采井170口,提捞井231口,注水井142口,累计产油156.73×104t。该区块内已建集油管道42.2km,已建注水管道23.6km,已建通井路、井排路等道路工程19.32km。
环境保护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钻井及管线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占地面积,表土得到有效保护,井场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管线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不破坏原有表层土;现有工程采用密闭流程集输,可以有效控制烃类气体挥发,含油废水经敖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油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方兴分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西建街1号
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方式:0532-* 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民营科技园新贤路5号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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