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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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

建设单位

湖南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 (略) (略)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9′57″~112°44′40″;北纬25°38′02″~25°43′30″。黄沙坪矿现采矿权人为湖南有 (略) (以下简称“黄沙坪矿业”),隶属于中国五矿集团湖南有色 (略) 。根据矿山采矿权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2024年6月30日,附件3),矿山开采矿种为钨矿、钼矿、铅矿、锌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6.4151km2,准采标高为445~-400m,许可开采规模为150万t/a。黄沙坪矿通过实施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采矿部分的采矿范围由现有的-296m延伸至采矿证最低开采标高-400m,重新规划开拓系统,新建箕斗主井+罐笼副井+明斜坡道,采矿规模由现有95万t/a扩大至150万t/a,其中铅锌采矿规模保持50万t/a不变,钨钼多金属采矿规模由现有45万t/a扩大至100万t/a;改扩建钨钼多金属选厂,多金属矿采选规模现为45万t/a,本工程在现有多金属选厂选址及北侧紧邻区域建设一座100万t/a多金属选厂,现有钨钼多金属选厂主要设备和构筑物拆除,部分利旧;现有铅锌选厂保持不变,选矿规模仍为50万t/a;铅锌尾矿和钨钼多金属尾矿全部用于井下充填,现有铅锌尾矿库和铁多尾矿库作为应急库备用。本项目建成后,黄沙坪矿主产品为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综合回收钼精矿、硫铁精矿、铁精矿、高品位萤石精矿、低品位萤石精矿及铋中矿,产品类型与现有工程基本相同。工程总投资8848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本工程地面工程主要集中在新建废石场和废水处理站区域,地面工程施工期工程量不大,主要通过在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及加强场地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

运营期:

1)采矿通风井废气主要成分为CO、NOx等有害气体,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喷雾装置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多金属选厂中细碎车间、1#筛分车间、2#筛分车间、粉矿仓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除尘,以2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施工现场设沉砂池和小型隔油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数量约100人,生活污水量为6.8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和动植物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于企业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Zn、Pb、As、Hg、Cd、F、Tl等,废水产生量为9315t/d,除部分回用外,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其他因子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的最严值,其中总锌、总铜、总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其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量为395.7万t/a。沿用现有入河排污口,纳污水体为山下河,排污口下游550m汇入七家桥河,枯水期正常情况下,排污口至山下河汇入七家桥河断面550m范围内,COD、氟化物以及总铊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0.5倍以内;下游七家桥河和西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超标断面无饮用水功能,无灌溉功能,且超标距离和超标倍数均较低,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职工宿舍区造成影响,物料进场要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

项目区域属于矿区,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噪声影响很小。

运营期:采用隔声和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对建筑垃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掘进废石为I类一般固废,作为建材全部外售。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采矿废石、抛废废石作为建筑材料外销;尾矿产生量69.38万t/a,全部用于井下充填;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至尾矿库;危险废物(废机油、空油桶、废选矿药剂袋、含油劳保用品等)暂存在危废储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于黄沙坪街道城镇垃圾转运系统。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由于本项目主要在企业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因此,建设期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是禁止越界施工,施工行为控制在已有工程区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周边动植物的破坏。

运营期:全厂用地93.84hm2,工程完成后,占地94.88hm2,新增用地1.04hm2,新增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其所有权均为黄沙坪矿所有。部分建设用地占用了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会造成植被一定的损失。项目对地下水疏干影响较小,对区域地表植被影响很小。本项目基本上是在企业厂区内部实施,不会对周边野生动物噪声明显影响。运营期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①对于项目区内的植被生长较好区域,可采用设立防护栏、设立保护标识牌等措施减少人为的破坏和影响。②对生态保护现状进行跟踪监测,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监督和保障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环境风险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挡渣坝施工,严格执行先拦后堆;弃渣堆放时,严格施工操作,配备专业人员指挥卸渣及渣体堆放,堆放到一定高度后,进行碾压,预防零星块石滑落;堆渣时严格控制边坡坡度,避免渣场出现滑坡或被暴雨洪水冲溃的可能;运营期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点,对渣体稳定性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

运营期:采矿地质环境风险,炸药库爆炸,浓硫酸、氢氧化钠、硫氢化钠以及柴油、煤油等的泄漏风险。根据设计,炸药库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本项目硫酸、氢氧化钠、硫氢化钠以及柴油、煤油等储存区周围地面已硬化,不会影响土壤环境。在硫酸、煤油储存区已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工作,造成环境危害的可能性较低。建设单位应按照安全评价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实施生产活动,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总体上,矿山环境风险可控。

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成立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

建设单位

湖南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有 (略) 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 (略) (略)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9′57″~112°44′40″;北纬25°38′02″~25°43′30″。黄沙坪矿现采矿权人为湖南有 (略) (以下简称“黄沙坪矿业”),隶属于中国五矿集团湖南有色 (略) 。根据矿山采矿权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2024年6月30日,附件3),矿山开采矿种为钨矿、钼矿、铅矿、锌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6.4151km2,准采标高为445~-400m,许可开采规模为150万t/a。黄沙坪矿通过实施边深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采矿部分的采矿范围由现有的-296m延伸至采矿证最低开采标高-400m,重新规划开拓系统,新建箕斗主井+罐笼副井+明斜坡道,采矿规模由现有95万t/a扩大至150万t/a,其中铅锌采矿规模保持50万t/a不变,钨钼多金属采矿规模由现有45万t/a扩大至100万t/a;改扩建钨钼多金属选厂,多金属矿采选规模现为45万t/a,本工程在现有多金属选厂选址及北侧紧邻区域建设一座100万t/a多金属选厂,现有钨钼多金属选厂主要设备和构筑物拆除,部分利旧;现有铅锌选厂保持不变,选矿规模仍为50万t/a;铅锌尾矿和钨钼多金属尾矿全部用于井下充填,现有铅锌尾矿库和铁多尾矿库作为应急库备用。本项目建成后,黄沙坪矿主产品为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综合回收钼精矿、硫铁精矿、铁精矿、高品位萤石精矿、低品位萤石精矿及铋中矿,产品类型与现有工程基本相同。工程总投资8848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本工程地面工程主要集中在新建废石场和废水处理站区域,地面工程施工期工程量不大,主要通过在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及加强场地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

运营期:

1)采矿通风井废气主要成分为CO、NOx等有害气体,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喷雾装置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多金属选厂中细碎车间、1#筛分车间、2#筛分车间、粉矿仓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除尘,以2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施工现场设沉砂池和小型隔油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数量约100人,生活污水量为6.8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和动植物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于企业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Zn、Pb、As、Hg、Cd、F、Tl等,废水产生量为9315t/d,除部分回用外,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其他因子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的最严值,其中总锌、总铜、总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其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量为395.7万t/a。沿用现有入河排污口,纳污水体为山下河,排污口下游550m汇入七家桥河,枯水期正常情况下,排污口至山下河汇入七家桥河断面550m范围内,COD、氟化物以及总铊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0.5倍以内;下游七家桥河和西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超标断面无饮用水功能,无灌溉功能,且超标距离和超标倍数均较低,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职工宿舍区造成影响,物料进场要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

项目区域属于矿区,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噪声影响很小。

运营期:采用隔声和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对建筑垃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掘进废石为I类一般固废,作为建材全部外售。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采矿废石、抛废废石作为建筑材料外销;尾矿产生量69.38万t/a,全部用于井下充填;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至尾矿库;危险废物(废机油、空油桶、废选矿药剂袋、含油劳保用品等)暂存在危废储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于黄沙坪街道城镇垃圾转运系统。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由于本项目主要在企业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因此,建设期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是禁止越界施工,施工行为控制在已有工程区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周边动植物的破坏。

运营期:全厂用地93.84hm2,工程完成后,占地94.88hm2,新增用地1.04hm2,新增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其所有权均为黄沙坪矿所有。部分建设用地占用了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会造成植被一定的损失。项目对地下水疏干影响较小,对区域地表植被影响很小。本项目基本上是在企业厂区内部实施,不会对周边野生动物噪声明显影响。运营期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①对于项目区内的植被生长较好区域,可采用设立防护栏、设立保护标识牌等措施减少人为的破坏和影响。②对生态保护现状进行跟踪监测,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监督和保障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环境风险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挡渣坝施工,严格执行先拦后堆;弃渣堆放时,严格施工操作,配备专业人员指挥卸渣及渣体堆放,堆放到一定高度后,进行碾压,预防零星块石滑落;堆渣时严格控制边坡坡度,避免渣场出现滑坡或被暴雨洪水冲溃的可能;运营期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点,对渣体稳定性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

运营期:采矿地质环境风险,炸药库爆炸,浓硫酸、氢氧化钠、硫氢化钠以及柴油、煤油等的泄漏风险。根据设计,炸药库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本项目硫酸、氢氧化钠、硫氢化钠以及柴油、煤油等储存区周围地面已硬化,不会影响土壤环境。在硫酸、煤油储存区已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工作,造成环境危害的可能性较低。建设单位应按照安全评价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实施生产活动,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总体上,矿山环境风险可控。

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成立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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