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3〕73号关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宁发改字〔2023〕73号关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宁发改字〔2023〕73号
关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宁明县林业局:
报来《关于给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重新批复的请示》(宁林报〔2023〕119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11月22日已通过宁发改字〔2022〕166号批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立项。你单位来文称,根据当前项目规划需要,拟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用地面积、建设内容、投资等均发生较大调整,为了使项目更符合实际,现申请重新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11-*-04-05-*。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为600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工程等。
(1)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
流转6000公顷优势树种为马尾松和桉树的林地及采伐迹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收储现有林分,根据林地及林分状况开展储备林项目建设。
(2)营造林工程
营造林工程面积6000公顷,其中桉树+木荷、闽楠集约人工林栽培3000公顷,马尾松中幼林抚育720公顷;马尾松现有林改造培育720公顷;油茶复合经营林混交栽培1200公顷,澳洲坚果集约人工林栽培360公顷,林下经济200公顷。
(3)支撑体系工程
配套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林区道路182.40公里,维修林区道路57.60公里,新建防火线(林带)37.40公里,维修防火线(林带)194.70公里,新建管护用房6座(40平方米/座)、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工程1套。
设备工具购置:林业生产用车(皮卡)1 辆、办公越野车1辆、办公商务车1辆,森林机械设备5套,森林消防设备10套。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明县城中镇、寨安乡、板棍乡、海渊镇、那堪镇、那楠乡、桐棉镇、峙浪乡、爱店镇等9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总投资*.8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89777.7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91.48万元,预备费4873.49万元,建设期利息21063.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含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等,经估算本项目拟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97000.00万元,自筹资金26405.88万元。
五、项目重新立项批复后,原批复立项文件宁发改字〔2022〕166号同时作废。
六、建议你单位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衔接,进一步调整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合规建设。
请据此批复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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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字〔2023〕73号
关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宁明县林业局:
报来《关于给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重新批复的请示》(宁林报〔2023〕119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11月22日已通过宁发改字〔2022〕166号批 (略) 宁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立项。你单位来文称,根据当前项目规划需要,拟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用地面积、建设内容、投资等均发生较大调整,为了使项目更符合实际,现申请重新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11-*-04-05-*。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为600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工程等。
(1)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
流转6000公顷优势树种为马尾松和桉树的林地及采伐迹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收储现有林分,根据林地及林分状况开展储备林项目建设。
(2)营造林工程
营造林工程面积6000公顷,其中桉树+木荷、闽楠集约人工林栽培3000公顷,马尾松中幼林抚育720公顷;马尾松现有林改造培育720公顷;油茶复合经营林混交栽培1200公顷,澳洲坚果集约人工林栽培360公顷,林下经济200公顷。
(3)支撑体系工程
配套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林区道路182.40公里,维修林区道路57.60公里,新建防火线(林带)37.40公里,维修防火线(林带)194.70公里,新建管护用房6座(40平方米/座)、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工程1套。
设备工具购置:林业生产用车(皮卡)1 辆、办公越野车1辆、办公商务车1辆,森林机械设备5套,森林消防设备10套。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明县城中镇、寨安乡、板棍乡、海渊镇、那堪镇、那楠乡、桐棉镇、峙浪乡、爱店镇等9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总投资*.8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89777.7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91.48万元,预备费4873.49万元,建设期利息21063.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含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等,经估算本项目拟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97000.00万元,自筹资金26405.88万元。
五、项目重新立项批复后,原批复立项文件宁发改字〔2022〕166号同时作废。
六、建议你单位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衔接,进一步调整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合规建设。
请据此批复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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