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倍特药业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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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倍特药业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1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倍特药业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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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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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倍特药业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略) "
(略) (略) (略) 秀英区药谷三横路9号
湖南 (略)
本改扩建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一栋3层无菌制剂生产楼和一栋3层联合厂房、自建日处理量为300m3/d的污水处理站以及相关的环保附属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内容为:扩建1条头孢冻干粉针剂生产线、1条头孢类粉液双室袋制剂生产线,保留药品口服溶液生产线;取消保健食品2条生产线;原有污水处理站拆除,新建一座300t/d的污水处理站,原有1台2t锅炉拆除,改成新建2台2t/h燃气锅炉以及相关的环保附属配套设施。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进入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射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软化水和制备纯水系统浓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锅炉废气经低碳燃烧后通过28m烟囱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装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安装洁净空调排风系统净化,空调排风系统设置有专门的空气过滤装置除异味,异味经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车间空气进入空调机组中大部分经处理后回用,小部分经通风管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8.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生产车间为砖混结构楼层,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 (4)固废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西林瓶均分类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出售废品回收站;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活性炭、沾染原料包装材料、废UV灯、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对内外环境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报告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西侧30m处为永庄村,南侧20m处为恩祥北大华府C区,北侧10m处海 (略) 和 (略) 。项目位于药谷工业园区内,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 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天然气及电能等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NOx 为 0.629t/a。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存储间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应有专门人员看管。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
发布时间:2023-08-11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倍特药业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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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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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秀英区药谷三横路9号
湖南 (略)
本改扩建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一栋3层无菌制剂生产楼和一栋3层联合厂房、自建日处理量为300m3/d的污水处理站以及相关的环保附属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内容为:扩建1条头孢冻干粉针剂生产线、1条头孢类粉液双室袋制剂生产线,保留药品口服溶液生产线;取消保健食品2条生产线;原有污水处理站拆除,新建一座300t/d的污水处理站,原有1台2t锅炉拆除,改成新建2台2t/h燃气锅炉以及相关的环保附属配套设施。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进入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射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软化水和制备纯水系统浓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锅炉废气经低碳燃烧后通过28m烟囱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装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安装洁净空调排风系统净化,空调排风系统设置有专门的空气过滤装置除异味,异味经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车间空气进入空调机组中大部分经处理后回用,小部分经通风管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8.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生产车间为砖混结构楼层,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 (4)固废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西林瓶均分类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出售废品回收站;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活性炭、沾染原料包装材料、废UV灯、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对内外环境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报告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西侧30m处为永庄村,南侧20m处为恩祥北大华府C区,北侧10m处海 (略) 和 (略) 。项目位于药谷工业园区内,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 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天然气及电能等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NOx 为 0.629t/a。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存储间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应有专门人员看管。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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