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 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 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 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羽 (略) 区块 2023-27 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羽 (略) 区块2023-27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评估。
2.评估主体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要
因新昌县羽 (略) 区块 2023-27 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
收羽林街道拔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 2.6724 公顷。
具体位置及面积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 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 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 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羽 (略) 区块 2023-27 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羽 (略) 区块2023-27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评估。
2.评估主体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要
因新昌县羽 (略) 区块 2023-27 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
收羽林街道拔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 2.6724 公顷。
具体位置及面积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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