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8-11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册亨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为2个月,人员定额为20人,施工人员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解决食宿问题,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1.杨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评参考《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略) 2020年城镇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相关施工扬尘防治措施。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废水主要有砂石料冲洗水、喷洒用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场地低洼处修建一个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为减小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沉淀池应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有:①加强噪声源头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减少高噪声设备使用;②在厂区施工阶段四周设置1.8m高的围墙,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远离施工厂界及敏感目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及中午(12:00~14:00)禁止施工;③合理布置施工交通及运输路线,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④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涉及土石方开挖,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应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堆场粉尘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场尘和风蚀扬尘,堆场扬尘产生量为81.3t/a,堆场为全封闭式堆场,扬尘控制效率为99%,采取洒水降尘扬尘控制效率为74%,则扬尘排放量为0.21t/a,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厂房内,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皮带运输粉尘生产过程破碎及筛分工序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为了防止皮带输送机产生大量扬尘,运输机设置全封闭的廊道内,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粉尘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破碎、筛分、磨细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粉尘的产生量为1.13kg/t(产品),筛分粉尘的产生量为1.13kg/t(产品),磨粉粉尘的产生量为1.19kg/t(产品)。本项目经过二次破碎,三次筛分和一次磨粉工序,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226t/a,筛分粉尘产生量为339t/a,磨细粉尘产生量为119t/a,合计粉尘684t/a。破碎、筛分、磨细产生的粉尘通过吸风管道送至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集中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粉尘收集效率为90%,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9%,则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615.6t/a,产生浓度为51300mg/m3,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5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68.4t/a,车间全封闭,扬尘控制效率为99%,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684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料仓仓顶粉尘项目设有储料罐1个(成品仓1个),由于受气流冲击,造成粉料仓内压力变化,从而产生粉尘,粉尘通过呼吸作用排出料仓。粉料仓内粉尘的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01%,本项目粉料仓粉尘产生量为10t/a,项目筒仓顶排气口处配套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设计风量50000m3/h,由于项目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筒仓顶排气口离地高约7m,筒仓呼吸粉尘排放到生产车间内,环评因此按无组织排放计算,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t/a(排放浓度为0.83mg/m3)。料仓仓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恶臭气体项目污水量不大、污染物浓度低,恶臭气体产生量小,恶臭气体为无组织面源排放。本项目化粪池进行加盖处理,定期投放除臭剂,周边设置绿化区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采取措施后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6)食堂油烟油烟废气主要是厨房烹制含油食物时产生,据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30g/人·d。项目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则耗量约45kg/a。据类比调查,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则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为0.9kg/a,食堂排风机风量为2000m3/h,日运行2h,则油烟的产生浓度为0.75mg/m3。本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场区初期雨水量约18.45m3,环评要求在场地西南部地势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各场地防尘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排放量约96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破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环评采用点声源的衰减公式及噪声叠加公式和进行计算,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建筑隔声、低噪声设备、减振、围墙隔声、绿化带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为58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安排专人清运至垃圾转运点堆存,由环卫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除尘器除尘过程会收集大量粉尘(约为624.8844t),这些粉尘回用作原料;清扫粉尘主要为项目无组织粉尘沉降形成,产生量约为148.806t/a,此部分粉尘经过收集后用作原料;废机油量约为0.2t/a,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3日-2023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
日期:2023-08-11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册亨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为2个月,人员定额为20人,施工人员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解决食宿问题,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1.杨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评参考《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略) 2020年城镇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相关施工扬尘防治措施。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废水主要有砂石料冲洗水、喷洒用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场地低洼处修建一个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为减小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沉淀池应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有:①加强噪声源头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减少高噪声设备使用;②在厂区施工阶段四周设置1.8m高的围墙,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远离施工厂界及敏感目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及中午(12:00~14:00)禁止施工;③合理布置施工交通及运输路线,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④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涉及土石方开挖,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应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堆场粉尘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场尘和风蚀扬尘,堆场扬尘产生量为81.3t/a,堆场为全封闭式堆场,扬尘控制效率为99%,采取洒水降尘扬尘控制效率为74%,则扬尘排放量为0.21t/a,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厂房内,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皮带运输粉尘生产过程破碎及筛分工序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为了防止皮带输送机产生大量扬尘,运输机设置全封闭的廊道内,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粉尘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破碎、筛分、磨细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粉尘的产生量为1.13kg/t(产品),筛分粉尘的产生量为1.13kg/t(产品),磨粉粉尘的产生量为1.19kg/t(产品)。本项目经过二次破碎,三次筛分和一次磨粉工序,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226t/a,筛分粉尘产生量为339t/a,磨细粉尘产生量为119t/a,合计粉尘684t/a。破碎、筛分、磨细产生的粉尘通过吸风管道送至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集中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粉尘收集效率为90%,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9%,则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615.6t/a,产生浓度为51300mg/m3,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5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68.4t/a,车间全封闭,扬尘控制效率为99%,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684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料仓仓顶粉尘项目设有储料罐1个(成品仓1个),由于受气流冲击,造成粉料仓内压力变化,从而产生粉尘,粉尘通过呼吸作用排出料仓。粉料仓内粉尘的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01%,本项目粉料仓粉尘产生量为10t/a,项目筒仓顶排气口处配套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设计风量50000m3/h,由于项目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筒仓顶排气口离地高约7m,筒仓呼吸粉尘排放到生产车间内,环评因此按无组织排放计算,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t/a(排放浓度为0.83mg/m3)。料仓仓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恶臭气体项目污水量不大、污染物浓度低,恶臭气体产生量小,恶臭气体为无组织面源排放。本项目化粪池进行加盖处理,定期投放除臭剂,周边设置绿化区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采取措施后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6)食堂油烟油烟废气主要是厨房烹制含油食物时产生,据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30g/人·d。项目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则耗量约45kg/a。据类比调查,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则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为0.9kg/a,食堂排风机风量为2000m3/h,日运行2h,则油烟的产生浓度为0.75mg/m3。本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场区初期雨水量约18.45m3,环评要求在场地西南部地势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各场地防尘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排放量约96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破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环评采用点声源的衰减公式及噪声叠加公式和进行计算,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建筑隔声、低噪声设备、减振、围墙隔声、绿化带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为58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安排专人清运至垃圾转运点堆存,由环卫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除尘器除尘过程会收集大量粉尘(约为624.8844t),这些粉尘回用作原料;清扫粉尘主要为项目无组织粉尘沉降形成,产生量约为148.806t/a,此部分粉尘经过收集后用作原料;废机油量约为0.2t/a,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3日-2023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磨细石灰石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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