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远瑞伦食品有限公司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定远瑞伦食品有限公司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拟投资62000万元建设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县经济开发区泉坞山大道旁。建设内容:新建10条糕点生产线,2条饼干生产线,5条粽子生产线,3条馅料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各类食品共5万吨。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04-01-*。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施工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设备及地面清洗水、产品蒸煮废水、原辅料清洗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池+A/O+高效沉淀池,处理规模:120m3/d)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浓水排入马桥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马桥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面粉仓粉尘通过仓顶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炉烘烤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炉燃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过滤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项目上料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控制要求;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锅炉和炉窑废气中氮氧化物执行《关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烘烤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应规模限值要求;喷码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相关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相关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中西厂界噪声执行其2类标准。
4.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规范设置一座10m2危废库,危废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紫外线灯管、空油墨瓶、空稀释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5.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库所在区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3年7月20日
????抄送:县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拟投资62000万元建设定远瑞伦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县经济开发区泉坞山大道旁。建设内容:新建10条糕点生产线,2条饼干生产线,5条粽子生产线,3条馅料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各类食品共5万吨。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04-01-*。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施工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设备及地面清洗水、产品蒸煮废水、原辅料清洗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池+A/O+高效沉淀池,处理规模:120m3/d)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浓水排入马桥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马桥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面粉仓粉尘通过仓顶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炉烘烤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炉燃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过滤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项目上料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控制要求;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锅炉和炉窑废气中氮氧化物执行《关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烘烤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应规模限值要求;喷码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相关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相关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中西厂界噪声执行其2类标准。
4.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规范设置一座10m2危废库,危废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紫外线灯管、空油墨瓶、空稀释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5.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库所在区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3年7月20日
????抄送:县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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