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
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兴园中路2号 (略) (略) 内,中心经纬度为E125°11′45.90″、N46°25′30.76″。
(5)建设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3108m2。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7)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生产线。
(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6人,年生产时间按300天计,年工作7200h,工作制度按四班三运转设置,每班工作8小时。
(9)周围环境: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为大庆三石废弃 (略) ,西侧为大庆 (略) ,北侧为海明 (略) 。
(10)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11)联系人:于萍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兴园中路2号 (略) (略) 内,中心经纬度为E125°11′45.90″、N46°25′30.76″。
(5)建设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3108m2。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7)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年处理一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全组份回收利用生产线。
(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6人,年生产时间按300天计,年工作7200h,工作制度按四班三运转设置,每班工作8小时。
(9)周围环境: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为大庆三石废弃 (略) ,西侧为大庆 (略) ,北侧为海明 (略) 。
(10)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11)联系人:于萍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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