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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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闻莺路7号

南京 (略)

南京 (略)

南京 (略) 投资43670万元,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闻莺路7号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房,进行冷冻设备机组和容器的生产。一期项目于2014年8月26日通过审批,因项目工艺等内容调整,2015年进行修编,并于2015年2月12日通过审批,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一期项目总投资为13670万元,建设内容为专用冷冻设备机组100台/年、容器500台/年,占地面积约为24068.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4872.4平方米。

本次环评为二期项目(下文统称“本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投资30000万元在厂区内新建厂房(建筑面积6432.59平方米),建设“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专用冷冻设备6000台/年(组合式空调箱1000台/年、吊装式空调箱3000台/年、直膨机外机 2000台/年)的规模。

废气:本项目切割及焊接工序产生烟、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集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发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标准要求;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江宁河。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本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气收集粉尘、焊渣、废发泡边角料、隔音棉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

不干胶标签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福英路1111号中海外智荟港1期5 号楼

南京宁得 (略)

江苏佳环 (略)

南京宁得 (略) 购买南京智荟 (略)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福英路1111号中海外智荟港1期5号楼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共约200平方米),拟投资150万元购置间歇式轮转机、模切机、分条机等设备,用于建设不干胶标签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秦淮河。

废气:本项目印刷、覆膜烫金、酒精挥发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罐、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齿轮箱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大道55号

南京汇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拟从事齿轮箱零部件加工生产。主要原材料:钢材、外购毛坯件、切削液。主要设备: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台钻、调质炉。工序流程:下料-车-铣-钻-磨-调质-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齿轮箱零部件(传动轴、制动盘等)约500吨

废气:本项目机械加工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以非*烷总烃计),机械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非*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索墅东河汇入句容北河。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通过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桶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2023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闻莺路7号

南京 (略)

南京 (略)

南京 (略) 投资43670万元,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闻莺路7号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房,进行冷冻设备机组和容器的生产。一期项目于2014年8月26日通过审批,因项目工艺等内容调整,2015年进行修编,并于2015年2月12日通过审批,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一期项目总投资为13670万元,建设内容为专用冷冻设备机组100台/年、容器500台/年,占地面积约为24068.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4872.4平方米。

本次环评为二期项目(下文统称“本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投资30000万元在厂区内新建厂房(建筑面积6432.59平方米),建设“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专用冷冻设备6000台/年(组合式空调箱1000台/年、吊装式空调箱3000台/年、直膨机外机 2000台/年)的规模。

废气:本项目切割及焊接工序产生烟、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集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发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标准要求;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江宁河。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本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气收集粉尘、焊渣、废发泡边角料、隔音棉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

不干胶标签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福英路1111号中海外智荟港1期5 号楼

南京宁得 (略)

江苏佳环 (略)

南京宁得 (略) 购买南京智荟 (略)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福英路1111号中海外智荟港1期5号楼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共约200平方米),拟投资150万元购置间歇式轮转机、模切机、分条机等设备,用于建设不干胶标签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秦淮河。

废气:本项目印刷、覆膜烫金、酒精挥发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罐、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齿轮箱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大道55号

南京汇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拟从事齿轮箱零部件加工生产。主要原材料:钢材、外购毛坯件、切削液。主要设备: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台钻、调质炉。工序流程:下料-车-铣-钻-磨-调质-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齿轮箱零部件(传动轴、制动盘等)约500吨

废气:本项目机械加工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以非*烷总烃计),机械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非*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索墅东河汇入句容北河。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通过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桶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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