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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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结合金秀县现阶段工业发展现状及《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对金秀县工业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导思想,对上版规划提出的产业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定位进行了细化优化,使产业发展重心更为明确,即产业定位调整为:以民族特色医药、竹木精深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将头排产业园城南片区向南迁移,使城南片区更靠近贺巴高速头排出入口,扩大城南片区规划用地规模。同时科学配置各类公共 (略) 政基础设施。

规划年限:2023-2035年,与其中:近期2023-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范围: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由桐木产业园、头排产业园两部分组成,桐木产业园位于桐木镇镇区 西南方向,北部紧邻桐木镇城西新区,西至那马村委、南至中里屯,东至小马屯一带;头排产业园 又分为城东、城南两个片区,其中城东片区位于头排镇镇区东北部,由瓦屋屯沿 G323 线往西至西 至月皇岭旅游区一带;城南片区位于头排镇南部与桐木镇北部交界处,北起同扶村,南至桐木镇那安村,东至社弯村,西至都堂水库。

产业定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主要以民族特色医药、竹木精深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

主导产业发展目标:民族特色医药:国家级的瑶医药产业重要加工基地;广西重要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 2025年,力争民族特色瑶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 9 亿元;木材、竹材加工:西南地区的竹木深加工重要节点、推动自治区“双新双百 ”项目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基地;到 2025 年,实现金秀瑶族自治县竹木加工业总产值达到 12 亿元;松香深加工:全国最大的松香产品生产集散地;到 2025 年,力争松香精深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 4 亿元。

产业空间布局:桐木产业园主要布局民族特色医药、松香深加工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等产业。头排产业园主要布局竹木精深加工、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同时考虑到重点项目“金秀大瑶山竹木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 ”因素,规划将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布局在城南片区,城东片区作为游民俗工艺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区域。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金秀县桐木镇雅文路2号

联系人:谭大星

电话:0772-*

邮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文化路296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编制《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后,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技术资料等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有:总则、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风险、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结论等。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包括对规划区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本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相应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本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可下载填写。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委托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8月10日

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结合金秀县现阶段工业发展现状及《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对金秀县工业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导思想,对上版规划提出的产业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定位进行了细化优化,使产业发展重心更为明确,即产业定位调整为:以民族特色医药、竹木精深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将头排产业园城南片区向南迁移,使城南片区更靠近贺巴高速头排出入口,扩大城南片区规划用地规模。同时科学配置各类公共 (略) 政基础设施。

规划年限:2023-2035年,与其中:近期2023-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范围: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由桐木产业园、头排产业园两部分组成,桐木产业园位于桐木镇镇区 西南方向,北部紧邻桐木镇城西新区,西至那马村委、南至中里屯,东至小马屯一带;头排产业园 又分为城东、城南两个片区,其中城东片区位于头排镇镇区东北部,由瓦屋屯沿 G323 线往西至西 至月皇岭旅游区一带;城南片区位于头排镇南部与桐木镇北部交界处,北起同扶村,南至桐木镇那安村,东至社弯村,西至都堂水库。

产业定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主要以民族特色医药、竹木精深加工、松香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及上下游产业。

主导产业发展目标:民族特色医药:国家级的瑶医药产业重要加工基地;广西重要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 2025年,力争民族特色瑶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 9 亿元;木材、竹材加工:西南地区的竹木深加工重要节点、推动自治区“双新双百 ”项目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基地;到 2025 年,实现金秀瑶族自治县竹木加工业总产值达到 12 亿元;松香深加工:全国最大的松香产品生产集散地;到 2025 年,力争松香精深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 4 亿元。

产业空间布局:桐木产业园主要布局民族特色医药、松香深加工有机茶精深加工、养生保健食品等产业。头排产业园主要布局竹木精深加工、旅游民俗工艺品加工。同时考虑到重点项目“金秀大瑶山竹木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 ”因素,规划将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布局在城南片区,城东片区作为游民俗工艺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区域。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金秀县桐木镇雅文路2号

联系人:谭大星

电话:0772-*

邮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文化路296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编制《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后,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技术资料等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有:总则、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风险、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结论等。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包括对规划区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本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相应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本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可下载填写。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委托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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