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克环克罚字〔2023〕7号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克环克罚字〔2023〕7号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克环克罚字〔2023〕7号
克拉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B ????????????????
法定代表人:赵万军???身份证号码:*XXXXXX1614????????????????
地址:新 (略) 塔河路145号 ???????
我局于2023年7月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对搅拌站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砂石料少量抛洒、泄露。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非现场执法检查,相关《非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无人机启用照片4张,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部分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非现场执法检查问题线索,在克拉 (略) 搅拌站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进一步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砂石料少量抛洒、泄露。
3.2023年7月7日,克拉 (略) 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本案的违法主体为克拉 (略) 。
4.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克拉 (略)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陈刚身份证复印件,该笔录由克拉 (略) 授权委托人陈刚确认签字,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因天气、人员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未及时覆盖,造成部分砂石料抛洒、泄露。
????5.2023年7月13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表,后督察现场照片。证实克拉 (略) 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完成整改工作。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 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克环克罚告字〔2023〕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有送达回执为证。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通过“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自由裁量。污染防治措施:未按规定使用或者管理,少量抛洒、泄露,情节轻微。改正态度:立即改正,补救措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环境影响,经济承受度(企业类型)为小型企业裁量标准。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16700元整)
???????你单位在本次行政处罚后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主环境管理,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制度,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文明支行
户名: (略) 财政局
账号:*1247? ? ? ? ? ? ? ? ? ? ? ? ?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克拉玛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为准确核实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请务必将罚款收据第一联及时交 (略) 生态环境局。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克拉玛 (略) 强制执行。?
2023年8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克环克罚字〔2023〕7号
克拉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B ????????????????
法定代表人:赵万军???身份证号码:*XXXXXX1614????????????????
地址:新 (略) 塔河路145号 ???????
我局于2023年7月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对搅拌站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砂石料少量抛洒、泄露。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非现场执法检查,相关《非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无人机启用照片4张,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部分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非现场执法检查问题线索,在克拉 (略) 搅拌站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进一步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砂石料少量抛洒、泄露。
3.2023年7月7日,克拉 (略) 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本案的违法主体为克拉 (略) 。
4.2023年7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克拉 (略)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陈刚身份证复印件,该笔录由克拉 (略) 授权委托人陈刚确认签字,证明克拉 (略) 搅拌站因天气、人员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未及时覆盖,造成部分砂石料抛洒、泄露。
????5.2023年7月13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表,后督察现场照片。证实克拉 (略) 对厂区内和厂区外堆放的砂石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完成整改工作。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 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克环克罚告字〔2023〕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有送达回执为证。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通过“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自由裁量。污染防治措施:未按规定使用或者管理,少量抛洒、泄露,情节轻微。改正态度:立即改正,补救措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环境影响,经济承受度(企业类型)为小型企业裁量标准。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16700元整)
???????你单位在本次行政处罚后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主环境管理,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制度,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文明支行
户名: (略) 财政局
账号:*1247? ? ? ? ? ? ? ? ? ? ? ? ?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克拉玛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为准确核实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请务必将罚款收据第一联及时交 (略) 生态环境局。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克拉玛 (略) 强制执行。?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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