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8月9日,我局拟对《 (略) 谯城区金益再生 (略) 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谯城区华佗镇燕店自然村
建设单位: (略) 谯城区金益再生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现有闲置厂区实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包括车间、仓库等。购置融化机、造粒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得外排。运行期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清洗废水和厂房保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项目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得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行期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分区集气罩收集装置进行收集,经过烟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和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 (略) 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分拣杂质、挤出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园林绿化土壤改良原料综合利用,废滤网收集后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回收,禁止私自露天焚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4-*-07-02-*)等。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8月9日,我局拟对《 (略) 谯城区金益再生 (略) 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谯城区华佗镇燕店自然村
建设单位: (略) 谯城区金益再生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现有闲置厂区实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包括车间、仓库等。购置融化机、造粒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得外排。运行期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清洗废水和厂房保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项目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得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行期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分区集气罩收集装置进行收集,经过烟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和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 (略) 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分拣杂质、挤出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园林绿化土壤改良原料综合利用,废滤网收集后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回收,禁止私自露天焚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4-*-07-0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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