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洞泾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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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洞泾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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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松地(2023)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3-05-17
用 地 单 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项目名称 新建洞泾消防站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松府土〔2023〕100号
用 地 位 置 松江区洞泾镇东至张泾路,南至长浜路,西至现状农田,北至现状农田
用 地 面 积 10230.0
土 地 用 途 消防设施用地
建 设 规 模 9502.0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新建洞泾消防站的决定》(编号: 沪松规划资源许地〔2023〕44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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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松地(2023)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3-05-17
用 地 单 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项目名称 新建洞泾消防站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松府土〔2023〕100号
用 地 位 置 松江区洞泾镇东至张泾路,南至长浜路,西至现状农田,北至现状农田
用 地 面 积 10230.0
土 地 用 途 消防设施用地
建 设 规 模 9502.0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新建洞泾消防站的决定》(编号: 沪松规划资源许地〔2023〕44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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