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甘肃 (略) (略) (略) 靖远县刘川工业园建设“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甘肃 (略) 委托甘肃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 (略) 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靖远县刘川工业园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甘肃 (略) 位于靖远县刘川工业园,占地面积30亩,拟开工建设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实现变废为宝,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通讯地址: (略) 靖远县刘川镇刘川工业园科技孵化大楼202室
联 系 人:沈杰 总经理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名称广场3804室
联 系 人:魏天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甘肃 (略)
2023年8月10日
甘肃 (略) (略) (略) 靖远县刘川工业园建设“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甘肃 (略) 委托甘肃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 (略) 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靖远县刘川工业园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甘肃 (略) 位于靖远县刘川工业园,占地面积30亩,拟开工建设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实现变废为宝,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通讯地址: (略) 靖远县刘川镇刘川工业园科技孵化大楼202室
联 系 人:沈杰 总经理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名称广场3804室
联 系 人:魏天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甘肃 (略)
2023年8月10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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