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坑镇坑美工业三路6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315m2,建筑面积10468m2,年加工生产五金配件3651t/a、弹簧4.9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设备控温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脱模剂添加水全部受热蒸发,不产生废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及抛光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并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2、废气:熔化、压铸、脱模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1、DA002);打磨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3);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经设备配套收集装置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4);拉丝、抛光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焊接工序废气加强车间管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1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坑镇横东路16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营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坑镇坑美工业三路6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鸿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坑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315m2,建筑面积10468m2,年加工生产五金配件3651t/a、弹簧4.9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设备控温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脱模剂添加水全部受热蒸发,不产生废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及抛光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并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2、废气:熔化、压铸、脱模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1、DA002);打磨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3);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经设备配套收集装置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4);拉丝、抛光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焊接工序废气加强车间管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1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坑镇横东路16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营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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