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8-12
项目名称: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
建设单位: (略) 播州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施工、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路基路面施工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等。桥梁施工中的机械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堆放在水体附近的施工材料因管理不慎被雨水冲刷或由于风吹起尘进入水体等施工活动将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路基的填筑以及各种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随风飘落到路侧的水体中,将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当中扬尘、粉尘可能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此外,一些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物质等在其堆放处若保管不善,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也将产生水环境污染。工程在路基开挖、填筑、路面铺设等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流入河流等水体将会对其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各施工营地使用期较长,施工人员相对集中稳定,产生的生活污水若直接排入周边水体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2)营运期本工程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或临近水体路段桥(路)面径流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本评价采用完全混合模式预测暴雨初期桥面径流进入三岔河后对水质的影响,预测结果表明:白鹤山大桥及石坎中桥的桥面初期雨水入河后,相应入河河段的SS污染物浓度增加较小,而石油类污染物增加较大,均超过了0.05mg/L的标准允许值。从以上分析可知,本工程桥面径流入河后,其石油类污染物增加量相对较大,造成对相应河段的影响也相对较大。另外,由于本预测的桥面污染物入河径流量是基于最大降雨强度计算的,因此,实际的影响可能要比预测结果小得多。地下水环境(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做好对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施工中采取避让、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以及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工程施工造成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2)营运期本工程营运区不设加油站、管养工区及收费站等产生污水的服务设施,本工程营运期基本不存在对下水的影响问题。10.4.3 环境空气(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包括施工活动、散体材料的储运等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沥青混凝土拌合、路面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标准,由于施工时间较短,这些污染物在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小。(2)营运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21)要求,本工程营运期不设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服务设施,工程营运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依据有关规范及要求,本工程营运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做分级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做简单影响分析。 (略) 同类公路项目,在车流量和建设规模基本相当的情况下,正常气象条件下,汽车尾气中NO2最大浓度值出现在距路中心线30m以内,本工程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声环境(1)施工期a.对单台施工机械噪声,一方面由于预测中未考虑障碍物、植被、空气等产生的附加衰减量,单台设备噪声影响范围比预测值要小;另一方面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此种情况下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可能比预测值还要大,很难一一用声级叠加公式进行计算。因此,本评价仅简化分析单台设备不考虑障碍物、植被、空气等产生的附加衰减量的简单条件下对环境的噪声影响。b.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白天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70.6m范围内,夜间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397.2m范围内。从不同设备的噪声值大小看,声污染最严重的施工机械是铲土机、卡车和移动式吊车,其它施工机械噪声相对较低。由于施工期间夜间强噪声源是禁止施工的,本项目沿线2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距离施工场地70.6m范围内可能受施工噪声影响并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的声环境敏感点有16处,需要采取措施加以减缓。c.施工噪声主要发生在路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因此,做好上述施工阶段施工期的噪声防护和治理工作十分重要。d.由于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距公路施工场界70.6m以内出现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现象,其超标量与影响范围将随着使用设备的种类及数量、施工过程等不同而出现波动。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区、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另外,本项目施工期除施工机械作业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外,施工中爆破作业也会对附近的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爆破作业噪声特点表现为无规则的突发噪声,时间虽短、但噪声值高,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所产生的爆破噪声也必须十分重视。爆破作业的噪声值与爆破工艺和装药量有较大关系,爆破工艺先进、单孔装药量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7日-2023年0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三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石合天 (略)
项目名称: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
日期:2023-08-12
项目名称: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
建设单位: (略) 播州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施工、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路基路面施工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等。桥梁施工中的机械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堆放在水体附近的施工材料因管理不慎被雨水冲刷或由于风吹起尘进入水体等施工活动将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路基的填筑以及各种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随风飘落到路侧的水体中,将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当中扬尘、粉尘可能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此外,一些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物质等在其堆放处若保管不善,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也将产生水环境污染。工程在路基开挖、填筑、路面铺设等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流入河流等水体将会对其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各施工营地使用期较长,施工人员相对集中稳定,产生的生活污水若直接排入周边水体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2)营运期本工程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或临近水体路段桥(路)面径流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本评价采用完全混合模式预测暴雨初期桥面径流进入三岔河后对水质的影响,预测结果表明:白鹤山大桥及石坎中桥的桥面初期雨水入河后,相应入河河段的SS污染物浓度增加较小,而石油类污染物增加较大,均超过了0.05mg/L的标准允许值。从以上分析可知,本工程桥面径流入河后,其石油类污染物增加量相对较大,造成对相应河段的影响也相对较大。另外,由于本预测的桥面污染物入河径流量是基于最大降雨强度计算的,因此,实际的影响可能要比预测结果小得多。地下水环境(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做好对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施工中采取避让、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以及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工程施工造成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2)营运期本工程营运区不设加油站、管养工区及收费站等产生污水的服务设施,本工程营运期基本不存在对下水的影响问题。10.4.3 环境空气(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包括施工活动、散体材料的储运等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沥青混凝土拌合、路面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标准,由于施工时间较短,这些污染物在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小。(2)营运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21)要求,本工程营运期不设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服务设施,工程营运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依据有关规范及要求,本工程营运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做分级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做简单影响分析。 (略) 同类公路项目,在车流量和建设规模基本相当的情况下,正常气象条件下,汽车尾气中NO2最大浓度值出现在距路中心线30m以内,本工程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声环境(1)施工期a.对单台施工机械噪声,一方面由于预测中未考虑障碍物、植被、空气等产生的附加衰减量,单台设备噪声影响范围比预测值要小;另一方面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此种情况下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可能比预测值还要大,很难一一用声级叠加公式进行计算。因此,本评价仅简化分析单台设备不考虑障碍物、植被、空气等产生的附加衰减量的简单条件下对环境的噪声影响。b.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白天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70.6m范围内,夜间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397.2m范围内。从不同设备的噪声值大小看,声污染最严重的施工机械是铲土机、卡车和移动式吊车,其它施工机械噪声相对较低。由于施工期间夜间强噪声源是禁止施工的,本项目沿线2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距离施工场地70.6m范围内可能受施工噪声影响并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的声环境敏感点有16处,需要采取措施加以减缓。c.施工噪声主要发生在路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因此,做好上述施工阶段施工期的噪声防护和治理工作十分重要。d.由于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距公路施工场界70.6m以内出现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现象,其超标量与影响范围将随着使用设备的种类及数量、施工过程等不同而出现波动。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区、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另外,本项目施工期除施工机械作业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外,施工中爆破作业也会对附近的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爆破作业噪声特点表现为无规则的突发噪声,时间虽短、但噪声值高,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所产生的爆破噪声也必须十分重视。爆破作业的噪声值与爆破工艺和装药量有较大关系,爆破工艺先进、单孔装药量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7日-2023年0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三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石合天 (略)
项目名称:播州港疏港公路铁厂互通至三星港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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