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2023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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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2023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 话: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锁营路281号“市民之家”服务大厅昭阳区3楼7-8号窗口

邮 编:*

2023年8月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永乐社区

建设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现状大关路断头处,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 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路口,全长 217.39 米。用地红线宽 50 米, (略) 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 40 千米/小时,采用沥青 混凝土路面;配套场地硬化 450 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 1398.10 万元。其中工程费 1145.66 万元;工 程建设其它费 148.94 万元;预备费 103.50 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2.68%。拟建项目为公路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箱涵施工废水。拟采取的措施:①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天然受纳水体。拟建项目不设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部或沿线居民既有设施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外排。②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5m3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对窑湾河水质基本无影响。③箱涵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在施工后应将围堰内废水抽出,经临时施工场地5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降尘用水,不随意外排。 ④地表径流,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区汇水设临时排水沟拦截,临时排水沟末端沉砂池,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沥青烟、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拟采取的措施:①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施工围挡且安装喷淋装置,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不得高于施工围挡,不扩散到场区外;各种辅助设施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③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和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地面排水沟、沉淀池,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落物料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④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期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放。⑤进行机械剔凿或切割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⑥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运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散体材料堆放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并采取防雨布遮盖、土袋围挡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⑦风速大于 4m/s 时,禁止进行开挖、沥青铺设、材料运输等作业。尽量避 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遇重污染天气,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昭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⑧石阶拆除时需采取湿法作业,采取雾炮机喷淋、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降低破除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⑨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较小的。⑩沥青烟,沥青混凝土在铺筑中及铺筑后一段时间内,会自然挥发少量有机物,由于其浓度和数量较小,仅产生局部的暂时性影响。沥青混凝土采取专用车辆装运,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

(3)声环境: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 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建筑施工机械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②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可降低约10~15分贝,不同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分贝。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③应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方面考虑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兼顾敏感区在敏感时刻的声环境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靠近地块周边的村庄等地段,在高噪声施工阶段,可以将施工期调整在节假日非工作日期间, 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施工;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明确线路,使行驶道路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④按照《关于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作业防治环境污染的通告》实施施工操作,杜绝野蛮装卸和车辆鸣号。在材料运输过程中,评价要求应避让居民聚集区,选择居民相对分散的路线,并严格控制车辆速度,在居民聚集区禁止鸣笛。⑤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较大的作业应放在昼间 (09:00~12:00、14:00~18:00 进行)。 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分段施工的时候每段施工均在道路边界两侧设置2.5m 高围挡,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施工时可采取移动性声屏障,减弱噪声对外辐射, 并加快项目的施工建设,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减轻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⑧如需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提前十日向区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①产生的建筑废料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不能随意丢弃,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运往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或用于其他建筑基础填筑,不得随意堆放。②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一个堆存面积为300m2的表土临时堆场堆存,采取临时拦挡、苫盖等措施进行防护,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③设置密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张家营垃圾收集点,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项 (略)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永乐社区,项目周围居民点较密集,项目为大关路延长段, (略) 主干路,根据噪声预测,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对周围敏感点较低,再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就可以达标排放。项 (略) 规划范围内,属于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占基本农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云政发【2018】32 号)中“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无。 拟采取的措施:①加强运营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做好垃圾收集系统,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固体废物倾倒入附近水体。②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在道路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环保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③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④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超载车上路,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装载石灰、水泥等容易起尘散货的物料时,必须加蓬覆盖方能上路,防止物料散落形成径流污水影响水质。

(2)大气环境:道路扬尘、车辆尾气。拟采取的措施:①执行汽车排放尾气检制,对汽车排放尾气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②有关部门强制性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措施,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有关规定;③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减少道路扬尘;④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在评价报告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⑤在公路两侧多植树、种草。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⑥根据路段长度,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3)声环境:运输车辆噪声、社会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和排放系统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②噪声源、传声途径、敏感建筑物三者的分层次控制与各负其责;③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④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保护。

(4)固废: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行驶车辆的遗漏物及过路行人丢弃的垃圾,建议施工完成后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同时加强管理,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 话: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锁营路281号“市民之家”服务大厅昭阳区3楼7-8号窗口

邮 编:*

2023年8月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永乐社区

建设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现状大关路断头处,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 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路口,全长 217.39 米。用地红线宽 50 米, (略) 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 40 千米/小时,采用沥青 混凝土路面;配套场地硬化 450 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 1398.10 万元。其中工程费 1145.66 万元;工 程建设其它费 148.94 万元;预备费 103.50 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2.68%。拟建项目为公路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箱涵施工废水。拟采取的措施:①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天然受纳水体。拟建项目不设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部或沿线居民既有设施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外排。②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5m3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对窑湾河水质基本无影响。③箱涵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在施工后应将围堰内废水抽出,经临时施工场地5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降尘用水,不随意外排。 ④地表径流,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区汇水设临时排水沟拦截,临时排水沟末端沉砂池,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沥青烟、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拟采取的措施:①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施工围挡且安装喷淋装置,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不得高于施工围挡,不扩散到场区外;各种辅助设施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③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和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地面排水沟、沉淀池,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落物料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④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期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放。⑤进行机械剔凿或切割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⑥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运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散体材料堆放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并采取防雨布遮盖、土袋围挡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⑦风速大于 4m/s 时,禁止进行开挖、沥青铺设、材料运输等作业。尽量避 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遇重污染天气,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昭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⑧石阶拆除时需采取湿法作业,采取雾炮机喷淋、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降低破除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⑨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较小的。⑩沥青烟,沥青混凝土在铺筑中及铺筑后一段时间内,会自然挥发少量有机物,由于其浓度和数量较小,仅产生局部的暂时性影响。沥青混凝土采取专用车辆装运,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

(3)声环境: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 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建筑施工机械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②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可降低约10~15分贝,不同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分贝。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③应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方面考虑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兼顾敏感区在敏感时刻的声环境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靠近地块周边的村庄等地段,在高噪声施工阶段,可以将施工期调整在节假日非工作日期间, 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施工;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明确线路,使行驶道路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④按照《关于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作业防治环境污染的通告》实施施工操作,杜绝野蛮装卸和车辆鸣号。在材料运输过程中,评价要求应避让居民聚集区,选择居民相对分散的路线,并严格控制车辆速度,在居民聚集区禁止鸣笛。⑤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较大的作业应放在昼间 (09:00~12:00、14:00~18:00 进行)。 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分段施工的时候每段施工均在道路边界两侧设置2.5m 高围挡,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施工时可采取移动性声屏障,减弱噪声对外辐射, 并加快项目的施工建设,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减轻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⑧如需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提前十日向区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①产生的建筑废料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不能随意丢弃,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运往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或用于其他建筑基础填筑,不得随意堆放。②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一个堆存面积为300m2的表土临时堆场堆存,采取临时拦挡、苫盖等措施进行防护,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③设置密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张家营垃圾收集点,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项 (略)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永乐社区,项目周围居民点较密集,项目为大关路延长段, (略) 主干路,根据噪声预测,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对周围敏感点较低,再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就可以达标排放。项 (略) 规划范围内,属于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占基本农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云政发【2018】32 号)中“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无。 拟采取的措施:①加强运营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做好垃圾收集系统,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固体废物倾倒入附近水体。②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在道路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环保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③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④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超载车上路,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装载石灰、水泥等容易起尘散货的物料时,必须加蓬覆盖方能上路,防止物料散落形成径流污水影响水质。

(2)大气环境:道路扬尘、车辆尾气。拟采取的措施:①执行汽车排放尾气检制,对汽车排放尾气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②有关部门强制性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措施,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有关规定;③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减少道路扬尘;④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在评价报告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⑤在公路两侧多植树、种草。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⑥根据路段长度,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3)声环境:运输车辆噪声、社会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和排放系统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②噪声源、传声途径、敏感建筑物三者的分层次控制与各负其责;③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④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保护。

(4)固废: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行驶车辆的遗漏物及过路行人丢弃的垃圾,建议施工完成后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同时加强管理,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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