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山市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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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239号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风园字[202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生产、生活环境,创造出景观优美、层次丰富的绿化环境。 (略) 组织有关 (略) 正信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并向我委报送了《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3]JLPS第8104号)。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规模适宜,建设方案合理,项目从工程技术、建设条件、社会效益等方面是可行的。结合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 (略) 浑江区公园绿化、主街路绿化、新增绿地绿化三项内容, (略) 浑江区主街路绿化、公园绿化两项为补植栽种,为改建项目,新增绿地绿化为新建项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17980株、灌木12020墩、应季草花及宿根花卉27130平方米、播种草坪47758平方米、清除杂土10924立方米、外运杂土5401立方米、平整场地14991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1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59.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1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78万元,基本预备费64.75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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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239号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风园字[202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生产、生活环境,创造出景观优美、层次丰富的绿化环境。 (略) 组织有关 (略) 正信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并向我委报送了《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3]JLPS第8104号)。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规模适宜,建设方案合理,项目从工程技术、建设条件、社会效益等方面是可行的。结合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城区主街路绿化补植及新植绿地工程(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 (略) 浑江区公园绿化、主街路绿化、新增绿地绿化三项内容, (略) 浑江区主街路绿化、公园绿化两项为补植栽种,为改建项目,新增绿地绿化为新建项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17980株、灌木12020墩、应季草花及宿根花卉27130平方米、播种草坪47758平方米、清除杂土10924立方米、外运杂土5401立方米、平整场地14991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1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59.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1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78万元,基本预备费64.75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风景园林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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