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金鹰厂区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金鹰厂区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有关要求珠海名匠数字 (略) 定制式义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拟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
建设内容: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生产,年产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300台。项目建成后,金鹰厂区主要从事五金产品表面处理、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生产,生产规模达到年产五金表面处理件1800万件(不锈钢制品件450t、冷轧、热轧、镀锌板制品件550t、铝合金制品件280t、铜制品件3t)、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300 台。
环评编制单位: (略) (略)
环评批复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22】102号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喷丸工序、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喷丸工序、焊接工序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
①喷丸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苯、颗粒物和总 VOCs),经收集,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1#、2#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二*苯、颗粒物和总 VOCs),经收集,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⑤喷丸工序、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逸散部分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废物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金属渣、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 (略) 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有专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丸工序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 VOCs、二*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排气筒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 1#、2#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二*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排气筒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总VOCs、二*苯排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 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环境管理。项目制订了环保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6XP001W),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总量控制。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
联系方式:张松涛 *
邮政编码:*
金鹰验收签到表和专家意见及复核意见.pdf |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有关要求珠海名匠数字 (略) 定制式义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拟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
建设内容: (略) (略) 金鹰厂区变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生产,年产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300台。项目建成后,金鹰厂区主要从事五金产品表面处理、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生产,生产规模达到年产五金表面处理件1800万件(不锈钢制品件450t、冷轧、热轧、镀锌板制品件550t、铝合金制品件280t、铜制品件3t)、汽车底盘及其配套零配件300 台。
环评编制单位: (略) (略)
环评批复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22】102号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喷丸工序、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喷丸工序、焊接工序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
①喷丸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苯、颗粒物和总 VOCs),经收集,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1#、2#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二*苯、颗粒物和总 VOCs),经收集,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⑤喷丸工序、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逸散部分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废物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金属渣、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 (略) 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有专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丸工序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底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 VOCs、二*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排气筒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面漆房调漆/喷漆/固化工序 1#、2#废气处理后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二*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排气筒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总VOCs、二*苯排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 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环境管理。项目制订了环保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6XP001W),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总量控制。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2号1#厂房
联系方式:张松涛 *
邮政编码:*
金鹰验收签到表和专家意见及复核意见.pdf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