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攸县坤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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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 |
建设单位 | 攸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租赁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有攸洲煤业闲置工矿用地),占地面积为12922.62m2,项目主要构筑物建筑面积6057m2,建1条砂石骨料制品生产线,建设有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 个100%”抑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围挡100%、路面硬化100%、洒水压尘100%、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按时对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检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材料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弃钢筋、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厂内采取进出厂车辆设置洗车台清洗,不带泥出入厂,厂区地面全硬化,生产区、原料、成品库密闭车间,投料区半密闭+设置顶棚,生产区、投料区设置喷淋措施,库房洒水降尘,生产工艺采取湿法作业等,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外排粉尘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较小,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有洗砂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水;生活废水有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厂内不涉及住宿及食堂。洗砂废水入厂内设置的污泥罐絮凝沉淀,上层清液流至清水池循环备用,下层淤泥入压滤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内设置的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洗车,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应设置四格净化池处理后,交由农户做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雨水沟收集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各项废水在采取不同防治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缓减,且能实现零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左右。项目通过对破碎机、制砂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处理,生产车间建议采用钢结构立柱和吸隔声屏板材料等,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不生产,避免噪声对项目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渣、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压滤后收集至污泥库暂存,定期交由攸县园区场地平整填土或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
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攸县 (略) 建材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 |
建设单位 | 攸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租赁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有攸洲煤业闲置工矿用地),占地面积为12922.62m2,项目主要构筑物建筑面积6057m2,建1条砂石骨料制品生产线,建设有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 个100%”抑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围挡100%、路面硬化100%、洒水压尘100%、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按时对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检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材料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弃钢筋、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厂内采取进出厂车辆设置洗车台清洗,不带泥出入厂,厂区地面全硬化,生产区、原料、成品库密闭车间,投料区半密闭+设置顶棚,生产区、投料区设置喷淋措施,库房洒水降尘,生产工艺采取湿法作业等,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外排粉尘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较小,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有洗砂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水;生活废水有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厂内不涉及住宿及食堂。洗砂废水入厂内设置的污泥罐絮凝沉淀,上层清液流至清水池循环备用,下层淤泥入压滤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内设置的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洗车,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应设置四格净化池处理后,交由农户做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雨水沟收集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各项废水在采取不同防治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缓减,且能实现零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左右。项目通过对破碎机、制砂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处理,生产车间建议采用钢结构立柱和吸隔声屏板材料等,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不生产,避免噪声对项目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渣、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压滤后收集至污泥库暂存,定期交由攸县园区场地平整填土或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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