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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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调查地块概况

1、调查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及规划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西北村南侧、大广高速西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24289°、北纬39.48485°,地块面积为*.45m2,约合21.7982公顷(326.97亩)。调查地块一直为固安县西杨村、东杨村、东徐二村集体农用地,现状种植蔬菜、玉米、花生、西瓜等农作物以及梨树、杨树,其中种植梨树区域亦为东徐二村墓地。调查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调查地块地层条件

根据2023年7月调查地块钻探埋深60.00m范围内所揭示的土层资料,调查地块地层由新近沉积层、第四纪全新世河湖相沉积及上更新世层组成,岩性以黏性土、粉土及砂土为主。

3、调查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2023年7月份勘察时所揭露的地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该地块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粉砂层,勘察期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17.70~19.60m,高程为6.01~7.30m,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向东南。

二、调查地块污染识别

本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完成了现场踏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8日、7月31日分别对调查地块土地使用者、熟悉地块第三方、宫村镇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于8月8日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经查阅历史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如下:

1、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

3、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

4、地块历史上未曾长时间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

5、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该地块有污染风险。

6、地块历史上不存在村办小作坊,不存在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的情况,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现场状况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迹象。

8、地块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不存在工业企业。依据资料收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调查分析结果得出,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故判断调查地块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风险,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固安县

一、调查地块概况

1、调查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及规划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西北村南侧、大广高速西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24289°、北纬39.48485°,地块面积为*.45m2,约合21.7982公顷(326.97亩)。调查地块一直为固安县西杨村、东杨村、东徐二村集体农用地,现状种植蔬菜、玉米、花生、西瓜等农作物以及梨树、杨树,其中种植梨树区域亦为东徐二村墓地。调查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调查地块地层条件

根据2023年7月调查地块钻探埋深60.00m范围内所揭示的土层资料,调查地块地层由新近沉积层、第四纪全新世河湖相沉积及上更新世层组成,岩性以黏性土、粉土及砂土为主。

3、调查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2023年7月份勘察时所揭露的地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该地块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粉砂层,勘察期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17.70~19.60m,高程为6.01~7.30m,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向东南。

二、调查地块污染识别

本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完成了现场踏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8日、7月31日分别对调查地块土地使用者、熟悉地块第三方、宫村镇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于8月8日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经查阅历史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如下:

1、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

3、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

4、地块历史上未曾长时间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

5、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该地块有污染风险。

6、地块历史上不存在村办小作坊,不存在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的情况,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现场状况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迹象。

8、地块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村集体农用地,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不存在工业企业。依据资料收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调查分析结果得出,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故判断调查地块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风险,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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