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公告
2023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公告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度“十佳”社会化服务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具备法人资格,且办理法人注册登记达3年以上;二是应有较丰富的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3年以上;三是具有较大的服务规模,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万亩次以上,或者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 (略) 规范服务合同;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经管理部门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
二、材料要求
玉田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撰写申报材料,对服务组织申报条件、信息填报、情况介绍等确保真实准确。在玉田县开展服务但组织注册地不在玉田县的,由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申报。2023年度以前被评为“十佳”品牌组织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书一式4份,拉杆文件夹或长尾夹固定。
“十佳”组织的申报书主要包括服务组织基本情况、社会化服务主要做法(要有服务带动小农户情况)、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验和启示、近年来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内容。申报书的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不可泛泛而言、空洞无物,原则上2500—3500字。
有意者,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到玉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进行报名。报名日期:2023年8月10日8:30至2023年8月16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静永红,联系电话:0315-*。
附件:1.202 (略) “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 月10日
附件1:
202 (略) “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社、公司等服务组织)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了真实性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略) 级推荐。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定州、 (略) 填写推荐意见,不填写县级审核意见。
二、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名称 | |||||||||||
服务组织地址 | |||||||||||
服务组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成立日期 | 如有注册商标,列出商标名称 |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成员个数 | 实际成员个数 | |||||||||
服务从事行业(可复选) | A.种植业 B.养殖业 C林果业 D.中药材 E.食用菌 F.农机维修销售 G.运输业 H.农技服务 I.农业废弃物利用 J.农产品初加工K.农产品营销 L. (略) 场信息 M.农产品物资供应 N.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组织自有农机种类及数量 | 总计 台(套),其中: | ||||||||||
2022年度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总面积 | _______亩次,其中:全程服务面积_______ 亩,服务______个小农户、___个主体 | ||||||||||
1.耕(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2.种(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3.管(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4.收(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5.其他(灌溉、烘干、秸秆离田还田等)环节(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服务组织类型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农民合作社 C农业企业 D.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类型 | A.单一环节社会化服务 B.多环节社会化服务 C全程社会化服务 选择结果:( ) | ||||||||||
在本组织就业人数 | 其中:固定职工人数 | ||||||||||
2022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 2022年度经营利润(万元) | ||||||||||
如承担过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在右测注明年份。 |
备注:1.2022年度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总面积指服务组织为本组织外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和其他服务的面积之和。2.亩次数指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亩数与次数的乘积,可以累加计算。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度“十佳”社会化服务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具备法人资格,且办理法人注册登记达3年以上;二是应有较丰富的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3年以上;三是具有较大的服务规模,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万亩次以上,或者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 (略) 规范服务合同;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经管理部门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
二、材料要求
玉田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撰写申报材料,对服务组织申报条件、信息填报、情况介绍等确保真实准确。在玉田县开展服务但组织注册地不在玉田县的,由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申报。2023年度以前被评为“十佳”品牌组织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书一式4份,拉杆文件夹或长尾夹固定。
“十佳”组织的申报书主要包括服务组织基本情况、社会化服务主要做法(要有服务带动小农户情况)、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验和启示、近年来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内容。申报书的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不可泛泛而言、空洞无物,原则上2500—3500字。
有意者,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到玉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进行报名。报名日期:2023年8月10日8:30至2023年8月16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静永红,联系电话:0315-*。
附件:1.202 (略) “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 月10日
附件1:
202 (略) “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社、公司等服务组织)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了真实性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略) 级推荐。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定州、 (略) 填写推荐意见,不填写县级审核意见。
二、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名称 | |||||||||||
服务组织地址 | |||||||||||
服务组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成立日期 | 如有注册商标,列出商标名称 |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成员个数 | 实际成员个数 | |||||||||
服务从事行业(可复选) | A.种植业 B.养殖业 C林果业 D.中药材 E.食用菌 F.农机维修销售 G.运输业 H.农技服务 I.农业废弃物利用 J.农产品初加工K.农产品营销 L. (略) 场信息 M.农产品物资供应 N.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组织自有农机种类及数量 | 总计 台(套),其中: | ||||||||||
2022年度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总面积 | _______亩次,其中:全程服务面积_______ 亩,服务______个小农户、___个主体 | ||||||||||
1.耕(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2.种(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3.管(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4.收(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5.其他(灌溉、烘干、秸秆离田还田等)环节(亩次) | 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服务组织类型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农民合作社 C农业企业 D.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类型 | A.单一环节社会化服务 B.多环节社会化服务 C全程社会化服务 选择结果:( ) | ||||||||||
在本组织就业人数 | 其中:固定职工人数 | ||||||||||
2022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 2022年度经营利润(万元) | ||||||||||
如承担过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在右测注明年份。 |
备注:1.2022年度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总面积指服务组织为本组织外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和其他服务的面积之和。2.亩次数指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亩数与次数的乘积,可以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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