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都匀市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康精神病医院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贵州佳宏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酸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都匀市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康精神病医院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贵州佳宏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酸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都匀市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康精神病医院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贵州佳宏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 (略) 马场坪街道环西路、甘巴哨 | 贵州福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贵州格林 (略) | 本项 (略) 马场坪街道环西路、甘耙哨,地理坐标:107度33分27.51秒,26度37分57.91秒,属于加油、加气站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1617.49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临时堆放,采取加盖蓬布、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载建筑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出口设一座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不设置施工营地,如厕废水依托周边社会公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规划交通路线,途经敏感区时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作厂区场地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妥善堆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剥离表土堆存于场区临时堆存场,并采取覆盖措施,用作后期站区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项目临时施工场地破坏的植被,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油罐均为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配备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卸油)和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机)对产生的油蒸汽进行回收,无法收集到的油蒸汽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废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本项目气罐为卧式埋地气罐,设置LNG放空管1根、BOG回收装置(处理效率 95%)1套,加气系统在密闭容器、设备与管道中进行,加气系统天然气无组织排放产生于系统检修、管阀泄漏时天然气偶然瞬时冷排放,应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LNG排放废气经BOG回收装置回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加油机区、储油罐区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类设备加装减振降噪措施,对放散管加装消声器,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加强站内管理,禁止站内人员大声喧哗,对进出加油站的车辆采取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加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 (略) 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油泥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罐产生的油泥、含油废水直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洗灌单位处理,不在站区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2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 | (略) 匀东镇洛邦工业园区兴业路 | 贵州鸿 (略) | 贵州中环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匀东镇洛邦工业园区兴业路(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7°35′24.781″,北纬26°16′53.513″),属于塑料制品业和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用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地为已建厂房车间,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大量的土建工程,不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废气产生主要是材料切割时产生的粉尘、焊接废气、运输扬尘及车辆尾气,加强地面清扫和洒水抑尘后,施工场地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不进行生产车间基础施工和主体施工,仅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工程,基本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贵州贵钢 (略) 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绿博园5号污水处理厂,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本项目施工区仅为室内简单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基础开挖和结构施工,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人群噪声及设备安装工序时产生的噪声,均为瞬时性噪声,噪声源强为50-75dB(A)。采用低噪声的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备安装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混合、切割、破碎、磨粉、挤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绿博园5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原料区、循环冷却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上料机、挤出机、切割机、磨粉机、破碎机、粉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PVC树脂瓦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用于PVC树脂瓦生产;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塑料分选杂质采取分类收集处置,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的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和废机油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3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 | 瓮安县茅坡村文峰南路7号 | 瓮安心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瓮安县茅坡村文峰南路7号,地理坐标:东经107°27′58.77″,北纬27°2′22.21″, (略) 项目,为迁建项目,用地面积3506m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空置酒店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房屋内部装修、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及时清扫施工区域。汽车和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做好保养和维护。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场地加强通风换气,减小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中午、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较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全部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1.5m高处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污水处理 (略) 北侧进出口处,采取全封闭式,污水设备间定期投加除臭剂,加强通风换气和周边绿化,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恶臭 垃圾收集桶做好密闭,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时均采用封闭措施,采用植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加强通风换气,及时清运,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医疗 (略) 政污水管网之前, (略) 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20m3/d,处理工艺:一级强化处理(化学混凝处理)+消毒(次氯酸钠))进行预处理(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先经过中和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35m3)隔油后再排入医疗废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职工生活污水在经化粪池(1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安装在室内,充分利用墙体自身的隔声效果,固定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处理。 (3)废油脂 项目隔油池定期对隔离废油脂进行清理,清理后油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药品废外包装 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共1间,总面积28m2),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每3个月进行清掏处理一次。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医疗废物泄漏、次氯酸钠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4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 三都县三合街道普安镇交梨高屯村 | 贵州黔南六顺生 (略) | 贵州华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三都县三合街道普安镇交梨高屯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51′11.85″,北纬:26°3′19.48″),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用地面积16785㎡。原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105号),原料主要利用木屑、木渣,建设年产环保机制木炭8000吨生产线、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7000吨生产线,及其厂房配套等设施,目前,尚未验收,本次主要将“原1台1t/h生物质锅炉”变更为“1台4t/h生物质锅炉”,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次针对重大变动情况编制环评报告,并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4.9%。 | (一)施工期 目前厂区大部分工程内容已经建设完成,仅需要完成本次变更后的少量工程设备,后续的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等少量施工等,不再涉及装修,施工的工程量较小。根据《报告表》,目前厂区内的各项施工材料、施工痕迹均已经清理完毕。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和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 (2)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布袋+水膜除尘系统1套,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3)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4)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DA004(15m)排气筒排放。 (5)项目生产工序均设在封闭厂房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1m3)除油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都县交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脱脂蒸馏使用的蒸汽锅炉补充水全部由锅炉加热为蒸汽进入锯木面脱脂工序,然后和蒸出的木油一同排出进入“过滤-隔油处理系统(处理量1m3/h)”,经过油水分离后回用于锅炉烟尘水膜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 (3)制软水设备中的树脂反冲洗水回用于蒸馏器冷却系统系统,不外排。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密闭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进料机、滚动筛、制棒机、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置于密闭设备房内;各类生产设备均采取隔振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燃烧生物质产生的锅炉炉渣与除尘水池沉渣收集后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等使用。 (3)炭化窑在炭化过程中将会产生机制木炭次品(碎炭)收集后可售给周边农户等使用。 (4)废包袋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 (5)木油、木醋液混合物经桶装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6)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木醋液和植物木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泄漏,固废区设置围堰并底部防渗,围堰容积不小于15m3,同时配备15m3事故废水收集罐,用于收集可能事故泄漏的木醋液和植物木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5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 (略) 马场坪办事处工业园区 | (略) | 贵州森宇环境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1′0.882″,北纬:26°39′23.658″),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用地面积4886㎡。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6.1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废气及运输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清扫洒水,选用优质环保的涂料和燃油,以及加强通风等措施治理,厂界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废水通过在厂区西南侧低洼处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等。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集中在昼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控制车速、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及夜间施工。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处置;废油漆桶、涂料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石英砂在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酸洗废气车间为密闭车间,酸洗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氢氧化钙)喷淋塔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污水管网,最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规模:50m3/h,工艺采用“中和搅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酸洗清洗用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酸洗区、生产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等为一般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酸泵、风机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来控制噪声排放;合理控制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碱液喷淋沉渣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 (4)生产废水处理站沉淀物压滤滤饼、酸液净化装置沉渣、机修废机油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5)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厂商统一回收利用; (6)磁选铁屑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站; (7)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做民用建筑、铺路等建材使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储酸罐、废机油等泄漏及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排放。在储酸桶、酸洗罐附近设置围堰(围堰高1.2m,向外延伸0.8m,围堰有效容积(6m3),大于储罐5.5m3容积的要求),泄漏的酸滞留在围堰内。项目自建事故应急池(容积150m3),事故时废水可通过事故导流沟进入事故水池中。结合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6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 | 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北斗山牛宫村 | (略) 瓮安磷矿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北斗山牛宫村,为扩建项目,本次扩建矿区范围不变,开采标高和开采方式不变,扩建主要对矿区内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及新增,使设备生产能力满足60万t/a开采要求,扩建完成后,I号平硐产能由现有30万t/a增加至60万t/a。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堆场进行覆盖,车辆低速行驶、密闭运输,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应密闭存放,装卸时要采取洒水措施,减小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期应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旧包装集中收集后, (略) 进行综合利用。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废气 本项目矿井运输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在矿井运输巷内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由于运输主要在矿井巷道内进行,废气经回风井抽排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面储矿场无组织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储矿场,通过增加转运能力满足存放要求。储矿场地采取全面硬化措施,储矿场已经搭建钢架棚、已设置洒水降尘措施,通过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井下通风废气 井下通风废气主要包括井下粉尘及爆破废气,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措施,加强通风降低矿井通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4)运输扬尘 工业场地及进场道路全部实施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绿化。车辆运输时顶部应压平加盖蓬布,运输车辆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应限速行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水 矿区现在已开采到最低标高(+900m),本项目建成后,矿井水涌水量与现有项目一致,正常涌水量为100.16 m3/h(2403.8m3/d),最大涌水量为200.33m3/h(4808m3/d),井下防尘新增矿井水回用量300 m3/d。 矿井采用接力排水方式,Ⅰ号平硐分别在+980m和+905m中段设置水泵房和水仓,+905m中段水仓内的矿井水先排至+980m水仓,再经+980m二级排水排至地表+1219m标高处的地面4格循环沉淀池(1200m3)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900m3/d(其中300m3/d为本次扩建新增)回用于井下防尘,215.8m3/ (略) 100万吨/年充填项目,剩余1288m3/d矿井水通过管网汇集到西翼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斜板沉降+砂滤”)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岩坑河。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Fe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总 (略) 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2mg/L。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m3/d,处理工艺:A/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起排入岩坑河。 (3)初期雨水 储矿场边界已建设截水沟和4格沉淀池(150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储矿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最大限度对矿井水进行回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定期巡检维护,做到污废水泄漏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本次扩建对Ⅱ号矿井办公区门口危废暂存间进行整改,使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更换设备安装于现有风机房内,对主通风机采取软管连接,安装减振等装置,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缓速行驶、严禁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掘废石全部作为井下采空区回填,不运至地面,不设置废石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产品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 (略) 定期清掏外运,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整改后的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整改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7.对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矿井生产带来的粉尘和噪声影响,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区域空气环境造成影响,矿井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以减少对区域内的声环境影响,确保各个场地厂界和周边敏感点噪声达标。 开采过程中做好留设矿柱,及时对采空区回填,避免地面塌陷对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造成不利影响。做好跟踪监测,开采过程中发现对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产生不利影响或发现瓮安动物化石群,应立即停止开采,并将情况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
报批稿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都匀市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康精神病医院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贵州佳宏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 (略) 马场坪街道环西路、甘巴哨 | 贵州福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贵州格林 (略) | 本项 (略) 马场坪街道环西路、甘耙哨,地理坐标:107度33分27.51秒,26度37分57.91秒,属于加油、加气站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1617.49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临时堆放,采取加盖蓬布、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载建筑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出口设一座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不设置施工营地,如厕废水依托周边社会公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规划交通路线,途经敏感区时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作厂区场地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妥善堆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剥离表土堆存于场区临时堆存场,并采取覆盖措施,用作后期站区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项目临时施工场地破坏的植被,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油罐均为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配备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卸油)和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机)对产生的油蒸汽进行回收,无法收集到的油蒸汽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废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本项目气罐为卧式埋地气罐,设置LNG放空管1根、BOG回收装置(处理效率 95%)1套,加气系统在密闭容器、设备与管道中进行,加气系统天然气无组织排放产生于系统检修、管阀泄漏时天然气偶然瞬时冷排放,应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LNG排放废气经BOG回收装置回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加油机区、储油罐区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类设备加装减振降噪措施,对放散管加装消声器,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加强站内管理,禁止站内人员大声喧哗,对进出加油站的车辆采取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加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 (略) 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油泥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罐产生的油泥、含油废水直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洗灌单位处理,不在站区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2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 | (略) 匀东镇洛邦工业园区兴业路 | 贵州鸿 (略) | 贵州中环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匀东镇洛邦工业园区兴业路(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7°35′24.781″,北纬26°16′53.513″),属于塑料制品业和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用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地为已建厂房车间,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大量的土建工程,不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废气产生主要是材料切割时产生的粉尘、焊接废气、运输扬尘及车辆尾气,加强地面清扫和洒水抑尘后,施工场地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不进行生产车间基础施工和主体施工,仅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工程,基本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贵州贵钢 (略) 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绿博园5号污水处理厂,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本项目施工区仅为室内简单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基础开挖和结构施工,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人群噪声及设备安装工序时产生的噪声,均为瞬时性噪声,噪声源强为50-75dB(A)。采用低噪声的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备安装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混合、切割、破碎、磨粉、挤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绿博园5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原料区、循环冷却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上料机、挤出机、切割机、磨粉机、破碎机、粉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PVC树脂瓦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用于PVC树脂瓦生产;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塑料分选杂质采取分类收集处置,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的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和废机油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3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 | 瓮安县茅坡村文峰南路7号 | 瓮安心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瓮安县茅坡村文峰南路7号,地理坐标:东经107°27′58.77″,北纬27°2′22.21″, (略) 项目,为迁建项目,用地面积3506m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空置酒店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房屋内部装修、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及时清扫施工区域。汽车和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做好保养和维护。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场地加强通风换气,减小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中午、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较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全部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1.5m高处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污水处理 (略) 北侧进出口处,采取全封闭式,污水设备间定期投加除臭剂,加强通风换气和周边绿化,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恶臭 垃圾收集桶做好密闭,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时均采用封闭措施,采用植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加强通风换气,及时清运,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医疗 (略) 政污水管网之前, (略) 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20m3/d,处理工艺:一级强化处理(化学混凝处理)+消毒(次氯酸钠))进行预处理(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先经过中和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35m3)隔油后再排入医疗废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职工生活污水在经化粪池(1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瓮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安装在室内,充分利用墙体自身的隔声效果,固定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处理。 (3)废油脂 项目隔油池定期对隔离废油脂进行清理,清理后油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药品废外包装 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共1间,总面积28m2),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每3个月进行清掏处理一次。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医疗废物泄漏、次氯酸钠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4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 三都县三合街道普安镇交梨高屯村 | 贵州黔南六顺生 (略) | 贵州华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三都县三合街道普安镇交梨高屯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51′11.85″,北纬:26°3′19.48″),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用地面积16785㎡。原项目《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105号),原料主要利用木屑、木渣,建设年产环保机制木炭8000吨生产线、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7000吨生产线,及其厂房配套等设施,目前,尚未验收,本次主要将“原1台1t/h生物质锅炉”变更为“1台4t/h生物质锅炉”,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次针对重大变动情况编制环评报告,并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4.9%。 | (一)施工期 目前厂区大部分工程内容已经建设完成,仅需要完成本次变更后的少量工程设备,后续的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等少量施工等,不再涉及装修,施工的工程量较小。根据《报告表》,目前厂区内的各项施工材料、施工痕迹均已经清理完毕。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和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 (2)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布袋+水膜除尘系统1套,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3)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4)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DA004(15m)排气筒排放。 (5)项目生产工序均设在封闭厂房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1m3)除油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都县交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脱脂蒸馏使用的蒸汽锅炉补充水全部由锅炉加热为蒸汽进入锯木面脱脂工序,然后和蒸出的木油一同排出进入“过滤-隔油处理系统(处理量1m3/h)”,经过油水分离后回用于锅炉烟尘水膜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 (3)制软水设备中的树脂反冲洗水回用于蒸馏器冷却系统系统,不外排。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密闭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进料机、滚动筛、制棒机、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置于密闭设备房内;各类生产设备均采取隔振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燃烧生物质产生的锅炉炉渣与除尘水池沉渣收集后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等使用。 (3)炭化窑在炭化过程中将会产生机制木炭次品(碎炭)收集后可售给周边农户等使用。 (4)废包袋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 (5)木油、木醋液混合物经桶装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6)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木醋液和植物木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泄漏,固废区设置围堰并底部防渗,围堰容积不小于15m3,同时配备15m3事故废水收集罐,用于收集可能事故泄漏的木醋液和植物木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5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 | (略) 马场坪办事处工业园区 | (略) | 贵州森宇环境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1′0.882″,北纬:26°39′23.658″),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用地面积4886㎡。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6.1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废气及运输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清扫洒水,选用优质环保的涂料和燃油,以及加强通风等措施治理,厂界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废水通过在厂区西南侧低洼处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等。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集中在昼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控制车速、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及夜间施工。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处置;废油漆桶、涂料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石英砂在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酸洗废气车间为密闭车间,酸洗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氢氧化钙)喷淋塔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污水管网,最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规模:50m3/h,工艺采用“中和搅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酸洗清洗用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酸洗区、生产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等为一般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酸泵、风机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来控制噪声排放;合理控制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碱液喷淋沉渣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 (4)生产废水处理站沉淀物压滤滤饼、酸液净化装置沉渣、机修废机油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5)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厂商统一回收利用; (6)磁选铁屑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站; (7)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做民用建筑、铺路等建材使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储酸罐、废机油等泄漏及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排放。在储酸桶、酸洗罐附近设置围堰(围堰高1.2m,向外延伸0.8m,围堰有效容积(6m3),大于储罐5.5m3容积的要求),泄漏的酸滞留在围堰内。项目自建事故应急池(容积150m3),事故时废水可通过事故导流沟进入事故水池中。结合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6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 | 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北斗山牛宫村 | (略) 瓮安磷矿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北斗山牛宫村,为扩建项目,本次扩建矿区范围不变,开采标高和开采方式不变,扩建主要对矿区内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及新增,使设备生产能力满足60万t/a开采要求,扩建完成后,I号平硐产能由现有30万t/a增加至60万t/a。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堆场进行覆盖,车辆低速行驶、密闭运输,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应密闭存放,装卸时要采取洒水措施,减小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期应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旧包装集中收集后, (略) 进行综合利用。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废气 本项目矿井运输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在矿井运输巷内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由于运输主要在矿井巷道内进行,废气经回风井抽排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面储矿场无组织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储矿场,通过增加转运能力满足存放要求。储矿场地采取全面硬化措施,储矿场已经搭建钢架棚、已设置洒水降尘措施,通过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井下通风废气 井下通风废气主要包括井下粉尘及爆破废气,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措施,加强通风降低矿井通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4)运输扬尘 工业场地及进场道路全部实施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绿化。车辆运输时顶部应压平加盖蓬布,运输车辆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应限速行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水 矿区现在已开采到最低标高(+900m),本项目建成后,矿井水涌水量与现有项目一致,正常涌水量为100.16 m3/h(2403.8m3/d),最大涌水量为200.33m3/h(4808m3/d),井下防尘新增矿井水回用量300 m3/d。 矿井采用接力排水方式,Ⅰ号平硐分别在+980m和+905m中段设置水泵房和水仓,+905m中段水仓内的矿井水先排至+980m水仓,再经+980m二级排水排至地表+1219m标高处的地面4格循环沉淀池(1200m3)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900m3/d(其中300m3/d为本次扩建新增)回用于井下防尘,215.8m3/ (略) 100万吨/年充填项目,剩余1288m3/d矿井水通过管网汇集到西翼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斜板沉降+砂滤”)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岩坑河。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Fe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总 (略) 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2mg/L。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m3/d,处理工艺:A/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起排入岩坑河。 (3)初期雨水 储矿场边界已建设截水沟和4格沉淀池(150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储矿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最大限度对矿井水进行回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定期巡检维护,做到污废水泄漏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本次扩建对Ⅱ号矿井办公区门口危废暂存间进行整改,使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更换设备安装于现有风机房内,对主通风机采取软管连接,安装减振等装置,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缓速行驶、严禁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掘废石全部作为井下采空区回填,不运至地面,不设置废石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产品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 (略) 定期清掏外运,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整改后的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整改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7.对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矿井生产带来的粉尘和噪声影响,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区域空气环境造成影响,矿井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以减少对区域内的声环境影响,确保各个场地厂界和周边敏感点噪声达标。 开采过程中做好留设矿柱,及时对采空区回填,避免地面塌陷对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造成不利影响。做好跟踪监测,开采过程中发现对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瓮安动物化石群景点产生不利影响或发现瓮安动物化石群,应立即停止开采,并将情况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
报批稿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黔南高新区马场坪园区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瑾晨树脂瓦厂再生资源利用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瓮安心 (略) 改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略) 瓮安磷矿I号平硐60万吨/年扩建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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