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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26号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26号
(略) (略) :
你公司 (略) 梁平区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梁平发改发〔2021〕6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 (略) 梁平区星桥镇高都村5组重庆梁平区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在现有渗滤液处理厂工艺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全量化项目和 2 套“STRO”应急设备,以及 9000m3 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新增 2 套“二级 STRO”应急设备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每套处理能力为 300t/d,当渗滤液产生量较大,进水水质较差时根据情况开启,即建成后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 700t/a,浓缩液产生量约 300t/d。“全量化项目”处理对象为前端工艺产生的浓缩液,浓缩液处理能力为 300 t/d。
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及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湿、保洁工作,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运营期新建调节池产生的臭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厂区已建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二级STRO应急设备为整装成套设备,各水箱罐体均为密闭,预留臭气收集口,采取密闭负压的方式对臭气进行收集,进入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分别经2根15m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全量化项目产臭单元(各储罐、设备,车间,硫酸储罐间),采用负压进行臭气收集,通过“酸、碱洗涤塔”去除臭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全量化项目锅炉使用填埋气、天然气两用锅炉,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经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燃烧后经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当填埋气量不足时,改用天然气作为锅炉能源,燃烧后经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综合楼生化池处理。
雨污分流。运营期厂区内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与滤膜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均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新建的全量化项目处理浓缩液、STRO应急设备处理渗滤液,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依托已建渗滤液厂统一排放口(DW001)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堆放,采用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全部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规范填埋,弃方送合法渣土场填埋,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能随路洒落。
运营期项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塑料桶收集,依托现有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理。全量化项目产生的盐泥通过危废鉴别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废滤膜由设备单位回收,即拆即运,不在厂区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新建的全量化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分析化验废液、化学试剂产生的废密封包装、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原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设施检修,储池、罐区按规定计量存放,防止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跑、冒、滴、漏,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设置。
分区防渗。调节池、浓缩液罐区、全量化车间、STRO应急设备间、库房、危废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泵房、监测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 K<1×10-7cm/s。办公室、工具间、风机房、配电间等非污染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
设置地下水监测井6个。W1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填埋场东北侧,W2位于填埋场堆体北侧,W3位于填埋场堆体东侧,W4位于填埋场坝体南侧,W5位于5000m3调节池西侧。W6位于新建9000m3调节池西侧。按地下水监测方案定期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
硫酸、液碱储罐间均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摄像头,严控危化品储存状态。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及物料贮存容器处于完好状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星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
(略) (略) :
你公司 (略) 梁平区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梁平发改发〔2021〕6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 (略) 梁平区星桥镇高都村5组重庆梁平区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在现有渗滤液处理厂工艺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全量化项目和 2 套“STRO”应急设备,以及 9000m3 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新增 2 套“二级 STRO”应急设备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每套处理能力为 300t/d,当渗滤液产生量较大,进水水质较差时根据情况开启,即建成后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 700t/a,浓缩液产生量约 300t/d。“全量化项目”处理对象为前端工艺产生的浓缩液,浓缩液处理能力为 300 t/d。
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及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湿、保洁工作,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运营期新建调节池产生的臭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厂区已建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二级STRO应急设备为整装成套设备,各水箱罐体均为密闭,预留臭气收集口,采取密闭负压的方式对臭气进行收集,进入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分别经2根15m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全量化项目产臭单元(各储罐、设备,车间,硫酸储罐间),采用负压进行臭气收集,通过“酸、碱洗涤塔”去除臭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全量化项目锅炉使用填埋气、天然气两用锅炉,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经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燃烧后经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当填埋气量不足时,改用天然气作为锅炉能源,燃烧后经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综合楼生化池处理。
雨污分流。运营期厂区内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与滤膜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均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新建的全量化项目处理浓缩液、STRO应急设备处理渗滤液,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依托已建渗滤液厂统一排放口(DW001)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堆放,采用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全部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规范填埋,弃方送合法渣土场填埋,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能随路洒落。
运营期项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塑料桶收集,依托现有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理。全量化项目产生的盐泥通过危废鉴别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废滤膜由设备单位回收,即拆即运,不在厂区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新建的全量化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分析化验废液、化学试剂产生的废密封包装、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原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设施检修,储池、罐区按规定计量存放,防止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跑、冒、滴、漏,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设置。
分区防渗。调节池、浓缩液罐区、全量化车间、STRO应急设备间、库房、危废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泵房、监测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 K<1×10-7cm/s。办公室、工具间、风机房、配电间等非污染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
设置地下水监测井6个。W1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填埋场东北侧,W2位于填埋场堆体北侧,W3位于填埋场堆体东侧,W4位于填埋场坝体南侧,W5位于5000m3调节池西侧。W6位于新建9000m3调节池西侧。按地下水监测方案定期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
硫酸、液碱储罐间均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摄像头,严控危化品储存状态。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及物料贮存容器处于完好状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星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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