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湘潭市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湘潭市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 (略) 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潭人社发〔2020〕6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 (略)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35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产业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 (略) 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本次评审为交通工程专场评审,评审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船舶工程与水运技术、轨道交通工程与运输、道路运输等。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中的所有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 (略) 校高级工班毕业,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五)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六)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助理工程师,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申报年限2年及以上,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等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 (略) 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备注:符合第六项的参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方可视同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在量化评审环节中作为评审指标,予以相应得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一)外语考试建议目录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略) 省线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L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5.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6.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二)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合格。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五、年龄要求

  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申报材料截止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有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身体健康,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六、其他规定

  党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台阶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已聘任相应职称(职务)的专技人才,可申报同层级另一职称,且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七、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推荐包括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初审推荐等环节。

  个人自主申报:

  专技人才申报职称,须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其中:

  (一)事业单位专技人才。申报人属事业单位的,还须符合“对岗(专业)申报”的原则。

  1.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的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2.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略) 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 (略) 区(园区)或所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 (略) 区(园区)职改部门推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到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单位初审推荐:

  (一)初审考核。单位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行政领导、纪检部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多种形式,对申报人的参评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并对申报人的材料全面审核把关,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根据评议考察结果推荐参评人员,并出具简要的推荐书(对多人的推荐意见应差异化,并出具在同一份推荐书上,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二)材料公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特别是《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单位将公示无异议者的参评材料按人事隶属关系呈报有关人事管理部门。

  八、材料审核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严把材料初审关。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

  “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补正全部内容。参评人员逾期未补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

  (四)材料复核。我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材料复核须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材料复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评审环节,不合格者可在投票环节直接予以不通过。

  九、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证书复印件。(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15.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7.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7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项为加分项,没有可不提供。第11项为重要评分项,请申报人认真撰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呈报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按申报的职称种类(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分类汇总后,严格按样表格式填报。以张三为例,最高学历表述为硕士、本科、大专或中专。涉及时间的表述统一为“1984.08”格式,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并且具体到某某专业。单位性质填写为事业单位或企业,现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拟申报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切不可自行填报未纳入申报专业范围之内的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岗位,考核结果表述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且与呈报材料内容一致,并务必将电子版以“某某单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申报人数”*@*q.com。

  十、评审材料报送和收费标准

  材料呈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送地址: (略) 岳塘区湘 (略) 交通运输局9楼918室。

  职称评审 (略) 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 (略) 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的要求执行,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职称(含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评审费为100元。

  十一、责任追究

  有关责任追究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执行。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考核,完善程序,落实责任,确保2023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附件2: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封面.docx

  附件4:参评材料目录.docx

  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doc

  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doc

  附件7: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doc

  附件8: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docx

  附件9:参评人员花名册.xls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翰阳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 (略) 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潭人社发〔2020〕6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 (略)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35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产业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 (略) 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本次评审为交通工程专场评审,评审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船舶工程与水运技术、轨道交通工程与运输、道路运输等。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中的所有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 (略) 校高级工班毕业,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五)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六)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助理工程师,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申报年限2年及以上,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等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 (略) 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备注:符合第六项的参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方可视同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略) 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在量化评审环节中作为评审指标,予以相应得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一)外语考试建议目录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略) 省线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L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5.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6.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二)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合格。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五、年龄要求

  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申报材料截止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有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身体健康,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六、其他规定

  党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台阶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已聘任相应职称(职务)的专技人才,可申报同层级另一职称,且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七、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推荐包括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初审推荐等环节。

  个人自主申报:

  专技人才申报职称,须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其中:

  (一)事业单位专技人才。申报人属事业单位的,还须符合“对岗(专业)申报”的原则。

  1.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的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2.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略) 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 (略) 区(园区)或所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 (略) 区(园区)职改部门推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到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单位初审推荐:

  (一)初审考核。单位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行政领导、纪检部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多种形式,对申报人的参评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并对申报人的材料全面审核把关,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根据评议考察结果推荐参评人员,并出具简要的推荐书(对多人的推荐意见应差异化,并出具在同一份推荐书上,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二)材料公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特别是《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单位将公示无异议者的参评材料按人事隶属关系呈报有关人事管理部门。

  八、材料审核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严把材料初审关。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

  “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补正全部内容。参评人员逾期未补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

  (四)材料复核。我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材料复核须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材料复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评审环节,不合格者可在投票环节直接予以不通过。

  九、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证书复印件。(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15.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7.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7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项为加分项,没有可不提供。第11项为重要评分项,请申报人认真撰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呈报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按申报的职称种类(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分类汇总后,严格按样表格式填报。以张三为例,最高学历表述为硕士、本科、大专或中专。涉及时间的表述统一为“1984.08”格式,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并且具体到某某专业。单位性质填写为事业单位或企业,现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拟申报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切不可自行填报未纳入申报专业范围之内的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岗位,考核结果表述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且与呈报材料内容一致,并务必将电子版以“某某单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申报人数”*@*q.com。

  十、评审材料报送和收费标准

  材料呈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送地址: (略) 岳塘区湘 (略) 交通运输局9楼918室。

  职称评审 (略) 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 (略) 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的要求执行,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职称(含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评审费为100元。

  十一、责任追究

  有关责任追究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执行。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考核,完善程序,落实责任,确保2023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附件2: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封面.docx

  附件4:参评材料目录.docx

  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doc

  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doc

  附件7: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doc

  附件8: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docx

  附件9:参评人员花名册.xls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翰阳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