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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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项 (略) 鄱阳湖大道西侧、星子镇蓼花村下岸角,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32.567″,北纬29°24′38.483″,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4.26″、北纬29°24′36.29″。

建设单位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项 (略) 鄱阳湖大道西侧、星子镇蓼花村下岸角,属新建工程,占地面积约13.91亩(9271.66m2),主要接纳星子工业园(原名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产生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服务范围:东至赣江路、西至鄱湖南大道、南至仕林路、北至都九高速,排污口于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为5000m3/d,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鄱阳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估值模式计算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各项污染因子的最大浓度对应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Pmax(无组织排放的氨气)为9.72%。因此,企业应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污染事故。针对无组织表明正常排放下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不大。故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水正常排放时,枯水期叠加背景值时,排污口、下游星子断面、蛤蟆石断面、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边界COD、NH3-N、TP、TN浓度均能够满足III类水质要求。枯水期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时排放的污染负荷增加,影响范围也相应增加,排污口排放时下游TN最大浓度1.0409mg/L,出现90米的超标带,下游星子断面、蛤蟆石断面、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边界COD、NH3-N、TP、TN浓度均能够满足III类水质要求。

(三)噪声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根据预测结果,厂界西侧、南侧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东侧、北侧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污泥等。污泥应及时外运,以减少堆放量,缩短堆放时间,减轻对厂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外运利用过程必须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以防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影响评分体系计算结果,项目建设对影响评价区生态影响评价指数(BI)为51.9。参照评价标准,项目建设影响水平<60,说明项目建设对影响评价区的环境因子、景观风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和社会因素的影响程度处于中低度影响区间,是可承受的;湿地生态价值损失也是可以接受的,可以通过湿地占补平衡措施 (略) 域内入库湿地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

(六)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一定浓度泄漏污染物的情况下,地下水中污染物CODcr、NH3-N会在泄露点近距离范围以内局部超标,且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超标范围逐渐增大。本项目要求在污水处理设施下游设置监控井,发现泄漏及水质异常应及时上报并加密监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调节池污水抽至事故池,并修补破损部位。在监控井抽水,形成人工流场,将已污染的地下水抽至地表进行处理,直至抽出的地下水污染物达标之后,停止抽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调节池下游地下水污染物可达标。在做好相关管理控制措施、工程防护措施、跟踪监测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个不同阶段,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七)卫生防护距离

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单元边界外100m范围。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侧350m处的扈家咀,本项目100m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食品、医药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本评价要求当地政府在今后发展中要严格控制用地,在污水处理厂大气和卫生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员工生活用水、分析化验用水、药剂配制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污泥处理设备及池体冲洗用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中。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为:“一体化提升泵站(含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反应、初沉池+兼氧MBR池+消毒回用水池)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鄱阳湖。

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网络连接,使污水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二)废气

项目将污水处理系统中的细格栅、污泥压滤间、污泥池等预处理系统工序加盖密闭处理,通过管道集中收集经“生物土壤滤池”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放,废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三)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并建设绿化隔离带,以降低噪声并美化环境。

(四)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格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污泥、废在线、实验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

格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在线、实验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经板框压滤后,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

本工程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厂区及周边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生态环境

针对拟建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影响评价区造成的影响,根据生态影响预测分析,提出以下减缓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不越占地红线,不多占湿地;科学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湿地景观影响,减少周边湿地景观和植被破坏;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严格管理机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促进清洁生产;加强机械油污废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管理,严禁随意丢弃、抛放,集中收集储存转运上岸,防止随意排入湖泊水体;制定燃油、机械污废油泄漏处置应急预案,做好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漏对水体污染影响;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降低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尽可能选用效率高、噪声小的设备,严禁使用工作性能不稳定的过期报废设备,并对机械定期进行维护管理;规范施工车辆、机械鸣笛声强、鸣笛次数,降低鸣笛噪声对越冬水鸟影响;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服从各类保护管理机构、各部门监管,防范盗猎越冬水鸟行为,增强越冬水鸟保护意识;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草洲用火,对施工垃圾做到全部有效收集和处理。根据越冬水鸟年内迁飞规律,项目建设应避开鄱阳湖候鸟越冬期施工,尽量选择4-9月作为项目实施期,以尽量减少对越冬水鸟的影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施工范围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把工程建设对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加强管理,不得携带外来动植物进入鄱阳湖区,不得在项目区栽种外来植物和放生外来野生动物物种。施工中有外来材料包装的,应集中存放及处理,以防带来外来有害生物、有害病源;加强火灾管控,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防范湿地环境风险。将项目建设施工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加强社区环境教育宣传和社会、媒体等舆论引导,避免相关误解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运营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区与周边湿地衔接区域进行适当的植被修复,在兼顾景观效果的同时尽可能保留湿地的原貌,使项目区和湿地间的过度更加自然。通过增加项目区的宣传、警示标识,加强项目运营安全管理,减少鸣笛、灯光对项目周边野生动物、越冬水鸟的干扰影响,加大对社区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严格执行药剂使用、存放管理制度,进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建立污水处理厂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发生废气、废水、药剂泄漏等环境风险事件的可能性。

保护与恢复措施: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2016〕8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7〕62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湿地需实行湿地“占补平衡”,为确保入库湿地面积不减少,项目建设单位需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项目建设项目实际占用星子镇蓼花村一般湿地9271.66m2,已办理湿地占卜平衡, (略) 林业局、 (略) 林业局批复。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关联导读: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庐山工业园区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项 (略) 鄱阳湖大道西侧、星子镇蓼花村下岸角,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32.567″,北纬29°24′38.483″,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4.26″、北纬29°24′36.29″。

建设单位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项 (略) 鄱阳湖大道西侧、星子镇蓼花村下岸角,属新建工程,占地面积约13.91亩(9271.66m2),主要接纳星子工业园(原名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产生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服务范围:东至赣江路、西至鄱湖南大道、南至仕林路、北至都九高速,排污口于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为5000m3/d,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鄱阳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估值模式计算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各项污染因子的最大浓度对应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Pmax(无组织排放的氨气)为9.72%。因此,企业应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污染事故。针对无组织表明正常排放下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不大。故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水正常排放时,枯水期叠加背景值时,排污口、下游星子断面、蛤蟆石断面、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边界COD、NH3-N、TP、TN浓度均能够满足III类水质要求。枯水期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时排放的污染负荷增加,影响范围也相应增加,排污口排放时下游TN最大浓度1.0409mg/L,出现90米的超标带,下游星子断面、蛤蟆石断面、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边界COD、NH3-N、TP、TN浓度均能够满足III类水质要求。

(三)噪声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根据预测结果,厂界西侧、南侧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东侧、北侧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污泥等。污泥应及时外运,以减少堆放量,缩短堆放时间,减轻对厂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外运利用过程必须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以防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影响评分体系计算结果,项目建设对影响评价区生态影响评价指数(BI)为51.9。参照评价标准,项目建设影响水平<60,说明项目建设对影响评价区的环境因子、景观风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和社会因素的影响程度处于中低度影响区间,是可承受的;湿地生态价值损失也是可以接受的,可以通过湿地占补平衡措施 (略) 域内入库湿地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

(六)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一定浓度泄漏污染物的情况下,地下水中污染物CODcr、NH3-N会在泄露点近距离范围以内局部超标,且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超标范围逐渐增大。本项目要求在污水处理设施下游设置监控井,发现泄漏及水质异常应及时上报并加密监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调节池污水抽至事故池,并修补破损部位。在监控井抽水,形成人工流场,将已污染的地下水抽至地表进行处理,直至抽出的地下水污染物达标之后,停止抽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调节池下游地下水污染物可达标。在做好相关管理控制措施、工程防护措施、跟踪监测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个不同阶段,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七)卫生防护距离

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单元边界外100m范围。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侧350m处的扈家咀,本项目100m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食品、医药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本评价要求当地政府在今后发展中要严格控制用地,在污水处理厂大气和卫生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员工生活用水、分析化验用水、药剂配制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污泥处理设备及池体冲洗用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中。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为:“一体化提升泵站(含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反应、初沉池+兼氧MBR池+消毒回用水池)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鄱阳湖。

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网络连接,使污水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二)废气

项目将污水处理系统中的细格栅、污泥压滤间、污泥池等预处理系统工序加盖密闭处理,通过管道集中收集经“生物土壤滤池”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放,废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三)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并建设绿化隔离带,以降低噪声并美化环境。

(四)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格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污泥、废在线、实验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

格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在线、实验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经板框压滤后,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

本工程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厂区及周边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生态环境

针对拟建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影响评价区造成的影响,根据生态影响预测分析,提出以下减缓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不越占地红线,不多占湿地;科学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湿地景观影响,减少周边湿地景观和植被破坏;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严格管理机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促进清洁生产;加强机械油污废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管理,严禁随意丢弃、抛放,集中收集储存转运上岸,防止随意排入湖泊水体;制定燃油、机械污废油泄漏处置应急预案,做好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漏对水体污染影响;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降低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尽可能选用效率高、噪声小的设备,严禁使用工作性能不稳定的过期报废设备,并对机械定期进行维护管理;规范施工车辆、机械鸣笛声强、鸣笛次数,降低鸣笛噪声对越冬水鸟影响;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服从各类保护管理机构、各部门监管,防范盗猎越冬水鸟行为,增强越冬水鸟保护意识;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草洲用火,对施工垃圾做到全部有效收集和处理。根据越冬水鸟年内迁飞规律,项目建设应避开鄱阳湖候鸟越冬期施工,尽量选择4-9月作为项目实施期,以尽量减少对越冬水鸟的影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施工范围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把工程建设对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加强管理,不得携带外来动植物进入鄱阳湖区,不得在项目区栽种外来植物和放生外来野生动物物种。施工中有外来材料包装的,应集中存放及处理,以防带来外来有害生物、有害病源;加强火灾管控,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防范湿地环境风险。将项目建设施工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加强社区环境教育宣传和社会、媒体等舆论引导,避免相关误解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运营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区与周边湿地衔接区域进行适当的植被修复,在兼顾景观效果的同时尽可能保留湿地的原貌,使项目区和湿地间的过度更加自然。通过增加项目区的宣传、警示标识,加强项目运营安全管理,减少鸣笛、灯光对项目周边野生动物、越冬水鸟的干扰影响,加大对社区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严格执行药剂使用、存放管理制度,进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建立污水处理厂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发生废气、废水、药剂泄漏等环境风险事件的可能性。

保护与恢复措施: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2016〕8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7〕62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湿地需实行湿地“占补平衡”,为确保入库湿地面积不减少,项目建设单位需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项目建设项目实际占用星子镇蓼花村一般湿地9271.66m2,已办理湿地占卜平衡, (略) 林业局、 (略) 林业局批复。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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