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
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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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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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 | |
海 (略) (普通合伙)" | |
(略) 龙华区白水塘路40号 | |
海南依 (略) | |
扩建新增床位121张, (略) 区内现有的一栋空置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升级,该栋建筑物的一层拟新增设置为针推康复中心,二层及三层主要为病房及医生办公室等,同时新建一座处理量为150m3/d的污水处理站以满 (略) 的污水处理需求。全院原有床位 99 张, (略) 共有床位 220 张。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 (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 5 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类别,故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因此本 (略) 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项目所在地内未发现不良地质灾害现象,场地现状稳定性好,周边无重大噪声源和大气污染源,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本项目综合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医院内设备及诊疗噪声可以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发生扰民现象。医疗固废分类收集、 (略) 区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之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达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地理环境条件良好,选址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 |
无 | |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建设单位做好外排污染物的治理,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时处理。落实这些措施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其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 |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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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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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 | |
海 (略) (普通合伙)" | |
(略) 龙华区白水塘路40号 | |
海南依 (略) | |
扩建新增床位121张, (略) 区内现有的一栋空置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升级,该栋建筑物的一层拟新增设置为针推康复中心,二层及三层主要为病房及医生办公室等,同时新建一座处理量为150m3/d的污水处理站以满 (略) 的污水处理需求。全院原有床位 99 张, (略) 共有床位 220 张。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 (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 5 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类别,故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因此本 (略) 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项目所在地内未发现不良地质灾害现象,场地现状稳定性好,周边无重大噪声源和大气污染源,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本项目综合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医院内设备及诊疗噪声可以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发生扰民现象。医疗固废分类收集、 (略) 区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之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达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地理环境条件良好,选址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 |
无 | |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建设单位做好外排污染物的治理,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时处理。落实这些措施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其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 |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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