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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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干散货码头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6号

2023.8.8

2

关于东台 (略) 4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7号

2023.8.8

3

(略) 梁 (略) 沿海经济区梁南70MWp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8号

2023.8.9

4

关于博材智能科技(东台)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9号

2023.8.10

5

(略) (略) 年产3500万米水洗色织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100号

2023.8.1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干散货码头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6号

2023.8.8

2

关于东台 (略) 4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7号

2023.8.8

3

(略) 梁 (略) 沿海经济区梁南70MWp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8号

2023.8.9

4

关于博材智能科技(东台)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99号

2023.8.10

5

(略) (略) 年产3500万米水洗色织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100号

2023.8.1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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