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滨州科技职业大学校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滨州科技职业大学校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的要求,我国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有限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规划 (略) 校用地(A3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件要求,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 (略) (滨州科技职业大学)校区项 (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闲地,南至 (略) ,西至渤海二十四路,北至空闲地。地块总面积为*m2(约518亩)。中心地理坐标:E117.*,N37.*。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直到2023年初因规划开发变更为空闲地,地块内不存在生产历史,不存在地下构筑物,不存在外来填土和外弃土的情况。地块的东侧、南侧和西侧存在在产工业企业等潜在污染源,地块的西侧和西南侧存在较多的历史油井和在产油井,地块南侧有滨南采油厂的污水干线穿过,最近处与本地块相距约120m。
为保障地块的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受滨州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于2023年4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本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备注:
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的要求,我国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有限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规划 (略) 校用地(A3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件要求,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 (略) (滨州科技职业大学)校区项 (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闲地,南至 (略) ,西至渤海二十四路,北至空闲地。地块总面积为*m2(约518亩)。中心地理坐标:E117.*,N37.*。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直到2023年初因规划开发变更为空闲地,地块内不存在生产历史,不存在地下构筑物,不存在外来填土和外弃土的情况。地块的东侧、南侧和西侧存在在产工业企业等潜在污染源,地块的西侧和西南侧存在较多的历史油井和在产油井,地块南侧有滨南采油厂的污水干线穿过,最近处与本地块相距约120m。
为保障地块的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受滨州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于2023年4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本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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