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 (略) 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崇川区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
建设单位:南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110万吨,依托现有贮存设施:煤炭830万吨、石灰石15万吨、粉煤灰5万吨、矿建材料(砂石)190万吨;仅过驳,不堆存:铁矿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粮食10万吨、水泥熟料(块状)10万吨。本工程水域码头桩台外档拟新建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1#、2#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建设),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3#、4#泊位)和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5#泊位),占用岸线总长570米;*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贮存设施,新建连接输煤栈桥、检修通道及7座转运站等。码头桩台尺度为570米×28米,输煤栈桥尺度为1426.23米×9.8米。项目新建岸电设施、消防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等,散货贮存依托天生港电厂现有封闭条型煤场、粉煤灰罐、石灰石库;依托厂区给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设施等。施工期疏浚工程为外档2#泊位停泊水域疏浚,不涉及回旋水域和航道疏浚,疏浚量约1500立方米。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详见《报告书》P105~106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营地布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疏浚、码头桩基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在枯水期,合理操作挖泥船,尽量减小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运营期到港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统一在码头区域接收上岸,与码头生活污水一起经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内河船舶舱底油污水在码头接收上岸,由槽车运输至后方电厂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到港的海轮生活污水和海轮舱底油污水不在本码头接收上岸,交由口岸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后方电厂现有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他废水经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临时材料堆场设置封闭性围栏,并定期洒水、清扫;混凝土搅拌船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施工机械、施工船舶加强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装船采用散货连续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尾车头部、导料槽和出料溜筒等部位设置喷雾装置;卸船采用桥式抓斗式卸船机,抓斗设置防尘罩,内部负压,卸料漏斗上方四周设置挡尘板,漏斗下口与皮带机接触部分设置橡胶防尘帘和喷雾装置;码头前沿段输送廊道两侧设置挡风板,码头至T3转运站之间密闭管带机输送,T3转运站至堆场密闭皮带机输送;转运站转接落料处设置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等封闭设施,转运站内的上游皮带机密封罩和下游皮带机导料槽等处设置干雾除尘器。煤场为密闭条形仓,两端开口处设防风抑尘网,内部配有喷洒除尘系统。5#粉煤灰泊位采用密闭管道气力输送方式装船,装船机设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库为半密闭,采用帆布覆盖汽车,控制装载量等措施减少粉尘外逸。工程设置岸电设施,进港船舶利用岸电作为能源。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加强场地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船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进港船舶使用岸电,尽量不使用船舶辅机,降低船舶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保养,装卸作业尽量做到轻起慢放。运营期码头、输煤栈桥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船舶生活垃圾、码头*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域清表弃方 (略) 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弃置场处理,码头停泊水域疏浚土方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运至项目西侧17.5千米处的福姜沙北水道3#红浮南侧边滩水域进行倾倒,不得对长青沙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工序,避免发生施工事故,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减缓船舶运输活动对水生生态产生的影响。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其中,在码头泊位处增加1处粉尘在线监测,泊位及堆场下风向厂界处设置3处监测点,与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 (略) 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崇川区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
建设单位:南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110万吨,依托现有贮存设施:煤炭830万吨、石灰石15万吨、粉煤灰5万吨、矿建材料(砂石)190万吨;仅过驳,不堆存:铁矿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粮食10万吨、水泥熟料(块状)10万吨。本工程水域码头桩台外档拟新建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1#、2#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建设),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3#、4#泊位)和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5#泊位),占用岸线总长570米;*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贮存设施,新建连接输煤栈桥、检修通道及7座转运站等。码头桩台尺度为570米×28米,输煤栈桥尺度为1426.23米×9.8米。项目新建岸电设施、消防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等,散货贮存依托天生港电厂现有封闭条型煤场、粉煤灰罐、石灰石库;依托厂区给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设施等。施工期疏浚工程为外档2#泊位停泊水域疏浚,不涉及回旋水域和航道疏浚,疏浚量约1500立方米。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详见《报告书》P105~106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营地布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疏浚、码头桩基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在枯水期,合理操作挖泥船,尽量减小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运营期到港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统一在码头区域接收上岸,与码头生活污水一起经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内河船舶舱底油污水在码头接收上岸,由槽车运输至后方电厂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到港的海轮生活污水和海轮舱底油污水不在本码头接收上岸,交由口岸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后方电厂现有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他废水经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临时材料堆场设置封闭性围栏,并定期洒水、清扫;混凝土搅拌船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施工机械、施工船舶加强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装船采用散货连续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尾车头部、导料槽和出料溜筒等部位设置喷雾装置;卸船采用桥式抓斗式卸船机,抓斗设置防尘罩,内部负压,卸料漏斗上方四周设置挡尘板,漏斗下口与皮带机接触部分设置橡胶防尘帘和喷雾装置;码头前沿段输送廊道两侧设置挡风板,码头至T3转运站之间密闭管带机输送,T3转运站至堆场密闭皮带机输送;转运站转接落料处设置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等封闭设施,转运站内的上游皮带机密封罩和下游皮带机导料槽等处设置干雾除尘器。煤场为密闭条形仓,两端开口处设防风抑尘网,内部配有喷洒除尘系统。5#粉煤灰泊位采用密闭管道气力输送方式装船,装船机设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库为半密闭,采用帆布覆盖汽车,控制装载量等措施减少粉尘外逸。工程设置岸电设施,进港船舶利用岸电作为能源。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加强场地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船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进港船舶使用岸电,尽量不使用船舶辅机,降低船舶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保养,装卸作业尽量做到轻起慢放。运营期码头、输煤栈桥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船舶生活垃圾、码头*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域清表弃方 (略) 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弃置场处理,码头停泊水域疏浚土方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运至项目西侧17.5千米处的福姜沙北水道3#红浮南侧边滩水域进行倾倒,不得对长青沙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工序,避免发生施工事故,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减缓船舶运输活动对水生生态产生的影响。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其中,在码头泊位处增加1处粉尘在线监测,泊位及堆场下风向厂界处设置3处监测点,与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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