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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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安福县泸水河大道(*)

项目名称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一组

环评机构

吉安凌樾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拟投资7800 (略) (略)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一组建设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占地面积2306h㎡、半成品及成品车间建筑面积㎡、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200㎡、办公楼建筑面积1800㎡、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800㎡和原料存放车间建筑面积3000㎡,总建筑面积约23440㎡,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形成矿山开采规模年产40万吨、年加工1.5亿块(折标)页岩多孔砖标砖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开采区扬尘、运输扬尘、原料处理粉尘及砖坯焙烧烟气。开采区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采用移动式除尘雾炮机用于润湿覆盖层减少扬尘产生;运输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对道路进行硬化,并且采用移动喷雾炮降尘,在道路两侧设置高压喷雾喷头等措施减少扬尘;原料处理粉尘为搅拌、破碎、送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采取晒水降尘措施;砖坯焙烧烟气经风机引至氧化吸收+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砖坯焙烧废气、原料破碎、筛分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开采、装卸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加工区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正常工况下,矿区生产用水全部蒸发或渗漏,无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降雨期间产生的矿区采场雨水。雨季排水在经沉淀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对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施肥。

3、项目拟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采区内砂岩及其它少量残坡积土层均可作为制砖用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矿山剥离的表土、制砖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废砖坯(包括未烧制前在挤砖、切坯等工序产生的废砖坯和烧制后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收集粉尘、维修废机油、废机油桶、除尘脱硫装置产生的渣;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其他固废可综合利用和矿山复绿回填。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执行。

5、矿山开采会破坏植被、景观,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采矿边坡处理不当、排土场管理不当还可能导致滑坡、泥石流、坍塌等生态问题。项目运营期应采取覆土、恢复植被;做好项目区排土场的防水挡雨工作,减少水士流失量;进行水保方案的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合理开采,优化工作方案,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安福县泸水河大道(*)

项目名称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一组

环评机构

吉安凌樾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拟投资7800 (略) (略) 安福县枫田镇东塘一组建设安福县枫田镇东塘机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占地面积2306h㎡、半成品及成品车间建筑面积㎡、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200㎡、办公楼建筑面积1800㎡、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800㎡和原料存放车间建筑面积3000㎡,总建筑面积约23440㎡,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形成矿山开采规模年产40万吨、年加工1.5亿块(折标)页岩多孔砖标砖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开采区扬尘、运输扬尘、原料处理粉尘及砖坯焙烧烟气。开采区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采用移动式除尘雾炮机用于润湿覆盖层减少扬尘产生;运输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对道路进行硬化,并且采用移动喷雾炮降尘,在道路两侧设置高压喷雾喷头等措施减少扬尘;原料处理粉尘为搅拌、破碎、送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采取晒水降尘措施;砖坯焙烧烟气经风机引至氧化吸收+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砖坯焙烧废气、原料破碎、筛分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开采、装卸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加工区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正常工况下,矿区生产用水全部蒸发或渗漏,无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降雨期间产生的矿区采场雨水。雨季排水在经沉淀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对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施肥。

3、项目拟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采区内砂岩及其它少量残坡积土层均可作为制砖用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矿山剥离的表土、制砖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废砖坯(包括未烧制前在挤砖、切坯等工序产生的废砖坯和烧制后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收集粉尘、维修废机油、废机油桶、除尘脱硫装置产生的渣;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其他固废可综合利用和矿山复绿回填。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执行。

5、矿山开采会破坏植被、景观,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采矿边坡处理不当、排土场管理不当还可能导致滑坡、泥石流、坍塌等生态问题。项目运营期应采取覆土、恢复植被;做好项目区排土场的防水挡雨工作,减少水士流失量;进行水保方案的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合理开采,优化工作方案,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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