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1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2-5《2023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 我局承担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万亩;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应用、有机肥增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为核心,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引导施用、免耕施肥、粪肥还田等推广应用为辅助,集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体系。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赵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新型职业农 (略) 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报名地址: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1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2-5《2023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 我局承担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万亩;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应用、有机肥增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为核心,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引导施用、免耕施肥、粪肥还田等推广应用为辅助,集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体系。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赵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新型职业农 (略) 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报名地址: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1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2-5《2023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 我局承担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万亩;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应用、有机肥增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为核心,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引导施用、免耕施肥、粪肥还田等推广应用为辅助,集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体系。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赵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新型职业农 (略) 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报名地址: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1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2-5《2023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 我局承担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万亩;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应用、有机肥增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为核心,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引导施用、免耕施肥、粪肥还田等推广应用为辅助,集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体系。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赵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新型职业农 (略) 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报名地址: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