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橡塑--拟批准公示
环宇橡塑--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环宇橡塑股份有限公
司工业区二号路35号厂区车用密封条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工业区二号路35号厂区车用密封条新建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工业区二号路35号 | 天津环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老厂区80台下注式成型机迁建至新厂区,迁建汽车密封胶条产能520万件/年。在新厂区新增200台下注式成型机,新增汽车密封胶条产能2080万件/年。本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共有280台下注式成型机,汽车密封胶条产能为2600万件/年。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东侧、西侧硫化废气经过2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下注式成型机设备硫化废气经过柜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过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排气筒DA001、DA002中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中H2S、CS2、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烷总烃在车间处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厂房监控点限值要求;厂界处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处臭气浓度、CS2、H2S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的要求,可实现达标。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液压油、沾染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 (略) 。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8.15 -2023.08.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环宇橡塑股份有限公
司工业区二号路35号厂区车用密封条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工业区二号路35号厂区车用密封条新建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工业区二号路35号 | 天津环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老厂区80台下注式成型机迁建至新厂区,迁建汽车密封胶条产能520万件/年。在新厂区新增200台下注式成型机,新增汽车密封胶条产能2080万件/年。本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共有280台下注式成型机,汽车密封胶条产能为2600万件/年。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东侧、西侧硫化废气经过2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下注式成型机设备硫化废气经过柜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过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排气筒DA001、DA002中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中H2S、CS2、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烷总烃在车间处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厂房监控点限值要求;厂界处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处臭气浓度、CS2、H2S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的要求,可实现达标。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液压油、沾染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橡胶边角料、橡胶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 (略) 。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8.15 -2023.08.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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